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案例 > 家乐福所售食品标有两生产日期 标签明显被撕过

家乐福所售食品标有两生产日期 标签明显被撕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7 06:35:15 人浏览

导读:

豆腐泡上的标签明显被撕过。超市价格欺诈风波未散,消费者又得为超市商品的保质期而担忧了。昨日,南城王女士在南城家乐福超市宏伟店购买到两包豆腐泡,但是豆腐泡却显示有两个生产日期,于是质疑超市方面篡改标签售卖过期商品。家乐福方面表示此乃条形码误

  豆腐泡上的标签明显被撕过。

  超市价格欺诈风波未散,消费者又得为超市商品的保质期而担忧了。昨日,南城王女士在南城家乐福超市宏伟店购买到两包豆腐泡,但是豆腐泡却显示有两个生产日期,于是质疑超市方面篡改标签售卖过期商品。家乐福方面表示此乃条形码误会,最后只得五倍赔偿王女士32元钱。

  标签明显被撕过

  昨日上午,王女士家乐福超市宏伟店消费,顺手买了两包珍珠豆腐泡,但是回到家后,王女士发现豆腐泡包装袋后还有被明显撕过的纸标签,被撕掉一半的标签上竟然显示着另外一个生产日期。王女士告诉南都记者:“标签上写着包装日期是2月12日,2月13日前要卖掉,但是今天已经是15日了!”于是,王女士质疑家乐福这把过期卖不出去的食品重新贴标签,充新货出售,“这太值得让人怀疑了!”

  随后,王小姐向南都记者展示了涉事两包豆腐泡,包装上确实有两个不同日期的生产标签。另外,王女士提供了购物小票显示购买此豆腐泡的时间为2月15日。据王女士称,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涉事家乐福超市遇到类似事情了,“超市开业不久我在这里买过一只鸡招待客人,下锅时才发现鸡早已发臭;还有一次购买的黄牛肉,上面鲜红,下面看不到的部分都发黑了”,王女士也承认,因为没有很好保留证据,所以才没有当场提出异议。

  协商之后赔钱

  昨日下午,王女士前往家乐福超市宏伟店客服中心反映涉事豆腐泡的问题,家乐福客服方面解释称:这只是一个误会而已。据超市客服方面陈述,涉事豆腐泡的外包装上本来印有条形码,家乐福为了便于管理需贴上超市统一的条形码,而豆腐泡上被撕毁的标签本意就是用来遮挡原厂条形码的。

  对此,王女士认为解释不通:“因为遮挡条形码何须标上生产日期和过期日子?”对此,超市客服负责人坦言此乃工作人员失误,不应该将2月12日的标签贴在背面,因此后来发现了才会撕掉,重新再贴上条形码。同时,家乐福超市方面还向王女士保证:“商品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在贴标签时出现失误,绝对不存在重新贴牌出售过期食品的问题”,并承诺接下来会改进工作,并要求生产厂家改进包装袋的印刷。

  王女士依然不认同超市的解释,经过协商,家乐福超市答应了王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 五倍价格赔偿,总共支付给王女士32元钱赔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