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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销售过期食品遭消费者投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9 00:28:43 人浏览

导读:

近日,长沙消费者黄先生在沃尔玛长沙雨花亭店购买了几包康拜恩牌鱿鱼丝,发现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号为SC/T3304,该标准规定鱿鱼丝的保质期常温下为180天,但该产品却标注其保质期为12个月,超出标准一倍有余,其中几包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按180天的

近日,长沙消费者黄先生在沃尔玛长沙雨花亭店购买了几包"康拜恩"牌鱿鱼丝,发现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号为SC/T 3304,该标准规定鱿鱼丝的保质期常温下为180天,但该产品却标注其保质期为12个月,超出标准一倍有余,其中几包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按180天的保质期计算早已过期。黄先生认为沃尔玛销售虚假标注保质期的产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涉嫌危害公众健康。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规定,产品标准号SC/T3304的保质期为180天。(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另外,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规范使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代号的通知》规定,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代号为"SC/T"的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企业可自愿采用,一旦采用,就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6月8日,记者接到黄先生报料后随即赶赴沃尔玛长沙黄兴南路店调查取证,记者在沃尔玛长沙黄兴南路店也看到了消费者黄先生所述的"康拜恩"牌鱿鱼丝,有45g和108g两种规格,保质期都是标注为12个月,产品标准号均为SC/T3304.其中108g装产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1日,依照标准号SC/T3304规定的保质期180天计算,已经超出保质期一个多月。

记者以消费者名义购买了两袋"康拜恩"牌鱿鱼丝,随后来到沃尔玛黄兴南路店的投诉部门提出采访要求。投诉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该品牌鱿鱼丝虚假标注保质期的行为并不知情,随后超市食品区负责人李经理赶来,李经理表示将马上对"康拜恩"牌的两种鱿鱼丝进行下架处理,稍后再通过供货商联系厂家进行进一步了解。

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十余位欲购买鱿鱼丝、烤鱼片的消费者,询问是否知道产品标准号SC/T3304所对应的产品保质期限,但所有消费者均表示不知情。当记者告知所对应的保质期为180天,而产品包装上却标注为12个月时,几乎所有的消费者均意识到厂家在虚假标注保质期,平常购买到的貌似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其实很可能已经过期。(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消费者陈小姐表达了对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并希望媒体及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打击、查处违反食品安全的现象。

了解到自己购买的"康拜恩"牌鱿鱼丝属虚假标注保质期后,黄先生随即以《申述、举报信》的形式向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投诉,要求工商局责令沃尔玛立即停止销售"康拜恩"牌鱿鱼丝,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有关食品召回制度的规定责令召回所销售的本案涉及的产品。记者获知,长沙市工商局已经受理了黄先生的投诉,将于15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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