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连线”化解纠纷死者家属获赔18万
导读:
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通过电话“千里连线”,5月31日,成功调解了一起被告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打破以往保险公司不愿调解的惯例。
3月3日,苏某驾驶河南籍大货车在南梧二级公路由平南往梧州方向行驶,黄某驾驶摩托车同向行驶。途中,黄某自行跌倒,大货车将黄某碾压致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藤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黄某负主要责任,苏某负次要责任。黄某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苏某及其车辆所投保的河南某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判实际中,保险公司因其自身的性质和规定,基本上都不同意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主办法官接到此案后,为了使黄某的父母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同时减轻远在河南的被告的讼累,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多次通过电话与保险公司代理人联系,分析案情,阐明利害关系,以促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义务。同时,向黄某的父母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均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都表示愿意调解。
主审法官趁热打铁,5月31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及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和解方向发展。在法官的积极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都作出了一定让步,达成调解协议,黄某父母共获赔偿18万多元。这起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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