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该如何办
导读:
我们在借了钱给别人之后,都是希望别人能够尽快还钱的,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是一些比较大额的借款,一般需要签订借款合同,万一对方不还钱可以以此为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借款合同上需要约定好还款日期,那么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该如何办?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
(3)追缴财产 《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1、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2、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3、保证合同的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该如何办等法律知识,由此可见,借款合同即使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也是有效的,出借方只要给予借款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如果不在期限内还款的话,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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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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