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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讲义之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14:25:3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基础内容,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行政法的学习非常重要,那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那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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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法行政原则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

  二、合理行政原则

  理性 →产生原因是裁量权→ 种类裁量权、幅度裁量权、程度裁量权

  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即正当考虑原则。

  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三、程序正当原则

  1、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2、公众参与: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3、回避: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1、效率: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2、便民:不能增加相对人的程序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

  1、信息真实:全面、准确、真实。

  2、信赖保护: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行政决定;撤销→赔偿;废止→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1、效能:法律授予行政执法权,政令有效。

  2、责任: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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