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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新罪名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19 11:41:2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触犯刑法是需要受到相应处罚的,我们在刑法罪名上也有不同的分类,这样在社会上才能追求公平公正的同时,还能够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如果犯了这些罪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法新罪名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我们知道触犯刑法是需要受到相应处罚的,我们在刑法罪名上也有不同的分类,这样在社会上才能追求公平公正的同时,还能够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如果犯了这些罪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法新罪名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刑法新罪名有哪些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严格意义上讲这不属于新增,由于之前对于该类人员大多未处罚,所以小编暂且将其列入)

  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犯罪评价。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次修正案删去原来规定的免除处罚。)

  (二)、虐待罪(针对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公民)

  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医闹罪(称之为医闹罪有不恰当的地方,有点以偏概全的感觉,但是最典型的案件就是医闹案件)

  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最,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且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替考罪(该罪名是最受关注的罪名之一)

  将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五)、虚假诉讼罪

  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六)、资助恐怖活动罪

  当前恐怖活动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刑法应有针对性作出规定。为此,除“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为犯罪”外,还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者危险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七)、猥亵男性罪(该罪名严格意义上属于修改,不属于新增。)

  此次修正案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还包括了男性。

  (八)、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或是“非法提供”.《修改案》中将“非法提供”修改为“提供”,“非法提供”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将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为。而此时将“非法提供”修改为“提供”,体现的是立法者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一种绝对保护的态度,即无论何种形式的“提供”,只要是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等国家规定的,均符合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规定。

  (九)、载人超载超速罪(该罪名也是对危险驾驶罪的补充和完善,严格意义不属于新增罪名)

  此次修正案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了修改。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不规范,严重超员、超速从而发生恶性事故,严重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社会影响恶劣,增加规定为犯罪;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超员、超速的,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也规定为犯罪;同时对客运车辆危险驾驶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新罪名有哪些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1)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

  (2)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事后法。只有在行为的时候已经存在并且生效的法律才能对所发生的行为具有效力。

  (3)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一切不合理的解释。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确定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1)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

  (2)每个人的权利应该受到宪法法律的平等保护。

  (3)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相同的法律惩罚。

  罪刑相适应原则:

  (1)罪刑相适应,是适应人们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是由罪与刑的基本关系决定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

  (2)根据该原则,在适用该刑法时,应将刑罚的轻重与行为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三者有机统一起来。

  在制刑、量刑、行刑各个环节均应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

  三、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多少天

  1、刑事拘留阶段----10至37天

  2、批准逮捕阶段-----两个月至五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30至45天

  4、补充侦查-----30天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5、提起公诉-----一至五个月

  6、审判------一审-----30至45天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法新罪名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刑法里的处罚一般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以及罚金,无期徒刑剥夺了罪犯的终身自由,是一种比有期徒刑还严厉的处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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