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全科复习指导——国际私法概述
导读: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概念
本书定义:国际私法的定义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平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一、国际私法的名称
1、法则区别说:最初由意大利 巴托鲁斯 使用
2、私国际法:最被由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斯托里在《法律冲突论》提出,法国学者福利克斯在《私国际法或冲突法论》中正式采用
3、国际私法:德国学者谢夫纳在《国际私法的发展》中首先使用
4、冲突法:荷兰学者罗登伯格最先使用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1、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指在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商法律关系
2、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A.间接调整: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权利义务
B.直接调整: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
一、国际私法范围:
A.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最基本的规范
B.冲突规范以外的但与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和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有关的一些规范纳入国际私法范围
本书认为:国际私法应包括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褓私法规范和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
二、国际私法的规范
1、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是国际私法产生的一个前提,为直接规范和实体规范
2、冲突规范:间接规范
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4、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程序规范或间接规范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一、国内法渊源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司法解释
二、国际法渊源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1][2][3][4][5][6][7]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第一节国际私法的概念本书定义:国际私法的定义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平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第一节自然人一、自然人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自然人是国际私法的基本主体。自然人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取决于其所具有的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第五章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第一节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自然人权利能力和法律适用1、自然人权利能力能力概念:包括一般权利能力和特别权利能力A.一般权利能力:享受权利
第六章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第一节国际民商事争议概述一、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1、概念: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在权利义务方面所发生的各种纠纷2、特点:A.含
我国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因为只有使法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是无法主动解除冻结状态的,仅在人民法院完成款项的划拨之后可以将冻结状态解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债务已经清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
当事人在头像中使用国旗的行为一般是不犯法的,仅对国旗作出侮辱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实行。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