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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公司法:有限公司基本知识点的七言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2 05:48:16 人浏览

导读:

导语:司法考试公司法:有限公司基本知识点的七言诗。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让大家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精彩推荐: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四改一增司考侵权责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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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股东三一三,劳信姓誉特许担。

  首付百二过三万,最低三万币九千。

  解释:

  五十股东三一三:有限公司股东上限为五十人,董事会成员3~13人。

  劳信姓誉特许担:规定了六种不能作为出资的东西,分别为劳务、信用、人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有担保的财产。

  首付百二过三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且不能少于3万,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在15以下,直接首付3万。

  最低三万币九千: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资本不得少于3万,其中货币出资不得少于9千,换句话说就是必须要有30%以上的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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