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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设立后的抵押权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 2020-05-22 15:34:16 0人浏览
物权法对设立后的抵押权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物权法对设立后的抵押权的规定:
1、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3、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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