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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我的考试,我主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2 09:26:49 人浏览

导读:

司法考试我的考试,我主宰。现在已经有很大一部分同学已经踏上了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征程。前方的路,还很远,我们要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成功与失败都是由我们自己掌握。精彩链接:谈谈司法考试案例题失分原因备考2012年司法考试的几点不行2012司考交流:主客

  司法考试“我的考试,我主宰”。现在已经有很大一部分同学已经踏上了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征程。前方的路,还很远,我们要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成功与失败都是由我们自己掌握。

  精彩链接:

  谈谈司法考试案例题失分原因

  备考2012年司法考试的几点不行

  2012司考交流:主客观试卷应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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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好四个书签,每天四个书签都要往前移动,进行学习或复习。

  第一个书签是“开路先锋”,它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地阅读,深入地思考,广泛地联想,并随时查阅有关的资料。

  认真学习完毕后,要将当页的所有学习内容,总结出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不能遗漏),将之写在书上每页最上面的空白处,然后根据这些问题,一一提问自己一遍(不要看书),能回答上来的,就算通过;回答不上来的,再回头认真阅读一遍,直至在不看书的情况下,可以用自己的语言,完整、准确、流畅地说出来。

  第二个书签的任务,是要复习前一天所学的东西(也就是第一个书签所“扫描”过的内容)。根据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著名的遗忘曲线,人的遗忘速度是先快后慢,因此如果能及时复习,也就是在自己对所学的材料还没有遗忘的情况下,用不多的时间把所学的东西及时巩固住。

  然而有许多学习者,对于所学的东西,没有能及时安排复习的时间,结果等到他们想复习的时候,学习的内容已经完全遗忘了。所以他们又得花原来同样甚至是几倍的时间重新学习(原本只需花很少的时间),这就很费时间而不经济了。

  此外,从第二个书签开始复习时,一定要先看第一遍学习时所罗列出的问题,而不要直接看原文。对于所列的问题,必须进行尝试回忆,能完整、准确、顺畅回答出来的算通过,若不能再去仔细看书,并在相应的问题上标明记号。

  尝试回忆是一种比阅读更积极的过程。它要求大脑更积极地活动,同时又是一种自我检查、自我监督的过程,使人可以集中精力掌握不能回忆的部分或改正回忆中的错误,因此是提高学习积极性和效率的重要方法。

  回答问题时应尽量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因为用自己的话来再现,会改善对材料的理解。法律|教育|网理解不好的材料通常还停留在“别人的”语言形式上,而理解得好的材料,才容易翻译成“自己的语言”。

  第三个书签离第二个书签的距离,要比第二个书签与第一个书签的距离远些。第三个书签所复习的内容,应是一个星期前自己所学的内容。除了完成与第二个书签完全相同的程序以外,在第三个书签的复习工作时,还应注意把第一阶段所学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人类记忆的首要问题在于组织”。一般说来,按照一个人自己的兴趣和认识结构组织起来的材料,就是最有希望在记忆中“自由出入”的材料。对材料进行加工整理的前提是分析和综合、加深理解。编写提纲是一种词的逻辑记忆方式,因为它把“别人”的语言形式,通过积极的智力活动,转化为“自己的语言”。如数学中三角函数部分的内容可整理为一二三四(一个推广二类问题三组公式四个图象及性质)。

  第四个书签与第三个书签相隔的更远,它是复习和检查一个月前学习的内容。一般来说,经过前三轮的学习与复习,绝大多数内容都应已熟练无误地掌握。如果此时还有不熟和错误的地方,要加倍警惕,认真补漏,并做上记号,以备阶段复习和最后总复习时提醒自己格外注意。

  以上就是超级学习复习法的主要内容,综上所述,它有以下几个优点:

  第一,稳扎稳打,令人有一种踏实感,有效感,避免产生急躁、焦虑、学不进去、不能专注等诸多不良的学习心理。

  第二,省时高效,合理经济。此法安排学习复习间隔合理,大大少于一遍完成再来一遍的四轮复习的时间,却远远高于单独进行的四轮复习的效果。因为如前所述,一轮复习完成后,因与初次学习间隔时间过长、复习往往又变成了重新学习。

  第三,监督反馈,了然于胸。通过提问题再尝试回忆的方法,可随时了解哪些部分是自己已经熟练掌握的了,哪些还不是,然后对不熟练的部分,集中精力打歼灭战,既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学习的质量。

  你看,我的“超级学习”复习法怎么样?如果有兴趣,你也来试试吧。并且还可将你的体验结果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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