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知识 > 出租屋内日产 “名牌”啤酒20箱

出租屋内日产 “名牌”啤酒20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31 21:16:04 人浏览

导读:

一车车杂牌啤酒运进来,一箱箱青岛啤酒卖出去。昨天下午,光明新区市场管理部门在出租屋管理员的指引下,捣毁一隐藏在出租屋内的啤酒制假窝点,当场收缴假青岛啤酒20余箱及一批制假工具。日前,光明办事处迳口社区出租屋管理员在入户登陆信息时发现已出租屋

一车车杂牌啤酒运进来,一箱箱"青岛"啤酒卖出去。昨天下午,光明新区市场管理部门在出租屋管理员的指引下,捣毁一隐藏在出租屋内的啤酒制假窝点,当场收缴假"青岛"啤酒20余箱及一批制假工具。

日前,光明办事处迳口社区出租屋管理员在入户登陆信息时发现已出租屋门窗紧闭,有机械声从里面传出,同时经常有小货车运送不明品牌的啤酒到这里,第二天小货车再将一箱箱"青岛"啤酒运出去。经询问附近群众,得知该出租屋内可能制售假啤酒后,出租屋管理员立即把该隐患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进入出租屋后,发现两名工人正在"加工"青岛啤酒,一间屋内摆放着一箱箱尚未加工的杂牌啤酒,另一间屋内堆满了一箱箱的青岛啤酒。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制作青岛啤酒的瓶盖、标签、压盖机等大批制假工具,将两名工人带回调查。据工人交代,老板从批发市场低价购进杂牌啤酒,他们负责更换标签、瓶盖和外包装,再由老板销往周边市场,每天可加工约青岛啤酒20箱。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