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显示:辽宁近半桶装水质量不合格
导读:
这次抽查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农产品及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二站进行,对全省范围内的桶装水、果(蔬)汁饮料、灭菌乳、酸乳、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和膨化食品等7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这7种产品均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质量优劣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地区226家企业生产的245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7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71.4%。其中丹东、辽阳、本溪、营口、沈阳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高,都超过了80%,而铁岭、葫芦岛、大连、朝阳地区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都未超过50%。
此次抽查中质量问题最为严重的是桶装水,在抽查的全省120家桶装水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中,合格6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仅为51.7%。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果(蔬)汁饮料质量非常好。被抽查的20家果(蔬)汁饮料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14家植物蛋白饮料和含乳饮料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质量也全部合格。
此外,灭菌乳和酸乳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5%;膨化食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3%。
抽查存在质量问题的桶装水的主要不合格项为微生物指标、电导率、亚硝酸盐和pH值。本次监督抽查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58项次,占总不合格项次的55.2%。
据介绍,微生物指标是用来判定产品是否被细菌污染的重要指标,它的高低代表桶装水被细菌污染的程度。电导率是代表纯净水产品净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如果过高,就不能称其为纯净水。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后能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致使组织缺氧,严重者会出现反应迟钝、意识丧失甚至死亡。同时,长期摄入亚硝酸盐易导致消化系统癌变。
(新华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由辽宁省质监部门日前组织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辽宁近半桶装水质量不合格。这次抽查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