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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者怎样才能免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4:13:56 人浏览

导读:

经营食品生意,必须要有职业道德,销售出去的食品关系到许多家庭的健康安全。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怎样才能免予处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营食品生意,必须要有职业道德,销售出去的食品关系到许多家庭的健康安全。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怎样才能免予处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怎样才能免予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款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类似,一方面正确适用可以彰显法律公平公正,又能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该条款属于自由裁量条款,存在可能滥用因素,若滥用该条款,则影响法律威慑力。

  

  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怎么旅履行

  食品经营者需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应当包括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自查自改义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第五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批发销售记录义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贮存和定期检查清理义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维护清洗校验义务等。

  在进货查验这一重要义务方面,目前并无相关具体解释。《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要求“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第二款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实践中,食品经营者登记的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三、怎么样才是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该条款并没有明确要求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户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此,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户有证据证明已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感官性状无异常、通过一般生活及经营常识不能判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认定符合“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而食品经营企业因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已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基础上,还应尽到专业标准要求的注意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3〕28号)第六条规定:“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食品经营企业需充分举证,执法机关再依法判定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怎样才能免予处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销售的食品如果是不安全的,销售这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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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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