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剂泡一泡竹笋“鲜”半年
导读:
水产老板凭着自己的小聪明,竟然在家成功配制出防腐剂,用于鲜竹笋保鲜,保鲜期竟长达半年以上。于是他在丰都卖了3年毒竹笋。要不是今年食品安全严打,他泡制的毒竹笋依然天天端上市民餐桌。
丰都县法院9月17日公布,该水产老板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毒竹笋含二氧化硫竟超标63倍还多
法院调查核实,今年5月12日,丰都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在该县县城水产老板袁明贵的店里,当场查获其浸泡的鲜竹笋334千克。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检验,这批鲜竹笋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63.75倍。
承办法官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学评价鉴定书证明,二氧化硫可导致胃刺激或腐蚀性损害,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还会对肝、肾等器官产生一定损害。袁明贵为此被追究刑事责任。自家勾兑的防腐剂鲜竹笋可放半年
据袁明贵交代,他的水产店经营鸡鸭、笋子、海带、海菜等产品。每年四五月是收购鲜竹笋的时候,他便从乡下大量收购鲜笋子,通过自己配制的防腐剂保鲜。由于平均每天只卖出几斤,这批货要卖到冬天。若不加添加剂,鲜竹笋过不了几天就变质了。
据悉,2010年前,他配制的防腐剂效果不理想,后来他发现“1公斤水需添加16克焦亚硫酸钠”就能达到最理想效果。浸泡过的竹笋颜色鲜艳,几个星期后仍与新鲜竹笋颜色无差别,口感上清脆可口。
他每次卖笋子时,先从桶里将竹笋捞出来用清水清洗,然后用清水泡。第二天再将清水泡的笋子出售。如果不清洗、不用清水浸泡,就有一股刺鼻的气味,消费者闻到味道后就不买了。卖出1000公斤毒笋判6个月缓刑1年
公诉机关称,袁明贵从2008年到今年5月被抓期间,共卖出大约1000公斤用浸泡的鲜竹笋。
法院认为,袁明贵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袁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决定判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3000元。
焦亚硫酸钠属于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种类,但未标明可用于鲜竹笋。虽然允许使用,但对剂量有严格规定。按相关标准,焦亚硫酸钠在干制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仅为0.2g/kg。
据悉,焦亚硫酸钠在食品加工中可用作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工业上用于印染、有机合成、印刷、制革、制药等。对皮肤、黏膜有明显刺激作用,可引起结膜、支气管炎症。皮肤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
中国食品饮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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