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事件 > 致癌“烤鸭油”流向小餐馆

致癌“烤鸭油”流向小餐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7 19:28:50 人浏览

导读:

近日,记者在开发区一车库改造的烤鸭店发现,经营者将烤鸭滴下来的油循环利用,剩余的还卖给专门上门回收的人,用于小餐馆炒菜或者小摊点炸肉等。工商人员介绍,这种油不能使用,含有致癌物质。这个烤鸭店位于开发区施桥镇滨江小区一车库内。在这家店内,记


  近日,记者在开发区一车库改造的烤鸭店发现,经营者将烤鸭滴下来的油循环利用,剩余的还卖给专门上门回收的人,用于小餐馆炒菜或者小摊点炸肉等。工商人员介绍,这种油不能使用,含有致癌物质。

  这个烤鸭店位于开发区施桥镇滨江小区一车库内。在这家店内,记者看到,烤炉内正挂着5只鸭子,烤炉下方有一个脏兮兮的瓷盆,从烤鸭炉中滴落的“烤鸭油”就被收集到这个盆里。

  据老板介绍,这些油聚到一定量就有人上门收购。听收购的人说,很多小餐馆、烙饼小摊、炸肉串的,甚至一些火锅店都用这种“烤鸭油”。“鸭子在烤制过程中,能滴下来很多油。”老板说,一般一个烤鸭店一天能产“烤鸭油”1.5公斤左右,每公斤的售价在3-5元不等。

  据开发区工商部门介绍,“烤鸭油”和煎炸废油、“地沟油”一样,都属于废弃油脂,已经失去食用价值,并且含有致癌物质,这样的油是禁止出售和食用的。

  因该“烤鸭店”无任何证照,工商部门封存了店内部分用品,并作进一步调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