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动态 > 芝路酒庄落户神州大地

芝路酒庄落户神州大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5 03:30:29 人浏览

导读:

从2011年4月15日开始,作为1855年之一等列级酒庄的芝路酒庄,将在中国深圳设立它自己的储藏酒窖,专门为订购芝路佳酿的中国葡萄酒专业人士提供一个葡萄酒存放之所。这套全新的模式完全基于芝路酒庄一贯的经营理念、对质量的不断追求和对客户的尊重,用以确

从2011年4月15日开始,作为1855年之一等列级酒庄的芝路酒庄,将在中国深圳设立它自己的储藏酒窖,专门为订购芝路佳酿的中国葡萄酒专业人士提供一个葡萄酒存放之所。

这套全新的模式完全基于芝路酒庄一贯的经营理念、对质量的不断追求和对客户的尊重,用以确保芝路佳酿品质的可靠。在最初阶段,仓库内存放有三个年份的葡萄酒:1998、 2002和2004。

芝路酒庄的这套新的举措,保证了面向中国进口商的葡萄酒供应,同时也令我们同中国客户的沟通反应更为迅速。基于对大自然和人类的尊重,芝路酒庄成为了所有1855年之一等列级酒庄中唯一一个获得了有机生态农业认证的酒庄。

芝路佳酿与众不同之处正是在于清新的芳香,细腻的口感,以及复杂可口的无穷魅力。

中国食品科技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