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过敏性鼻炎和哮喘应同时治疗
导读:
“过敏性鼻炎是哮喘发生的危险因素。”中日友好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苏楠建议,对哮喘和过敏性鼻炎应同时治疗,制定上、下气道同时治疗的策略。
2007年5月1日是第九个“世界哮喘日”。
近几十年来,哮喘发病率呈全球性上升,最新的哮喘资料表明,全球哮喘患者达3亿人。2006年全球哮喘防治策略对哮喘治疗的整体观念转向“哮喘控制”这一焦点,2007年“世界哮喘日”的主题就定为“哮喘是能够控制的”。
苏楠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哮喘患者的管理中,应对哮喘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和监测,定期就诊调整治疗,以提前预知病情的变化,避免哮喘急性加重的发生。
谈到哮喘的评估和监测时,苏楠特别提到过敏性鼻炎和哮喘的控制和治疗。她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结果证实,过敏性鼻炎和哮喘是同一气道内的同一种持续性炎性疾病,常并发于同一个患者,许多哮喘患者合并过敏性鼻炎,近80%的哮喘患者患有过敏性鼻炎。因此治疗时过敏性鼻炎患者应评估是否合并哮喘,哮喘患者应评估是否合并过敏性鼻炎。
据了解,过敏性鼻炎和哮喘有着共同的触发因素:室外过敏原如花粉、霉菌等;室内过敏原如粉尘、动物皮毛、昆虫等。
苏楠告诉记者,对哮喘和过敏性鼻炎同时有效的药物有糖皮质激素、白三烯调节剂。白三烯调节剂对过敏性鼻炎各种症状的改善均有良好的效果。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哮喘病项目及欧洲呼吸学协会宣布1998年12月11日是第一个世界哮喘日。从2000年起,每年都有相关的活动举行,但此后的世界哮喘日改为每年5月的第一个周二,而不是12月11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过敏性鼻炎是哮喘发生的危险因素。中日友好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苏楠建议,对哮喘和过敏性鼻炎应同时治疗,制定上、下气道同时治疗的策略。2007年5月1日是第九个世
晁恩祥,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62年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为该校首届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中医临床一线工作。现任中日友好医院中医内科呼吸首席专家
在我们生活,现在的医患关系特别紧张,有的时候会发生医疗事故诉讼的情况,那么对于医疗事故诉讼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了解呢?在刚出台的《民法总则》中对诉讼时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