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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5 07:31:41 人浏览

导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厂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厂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 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 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 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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