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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工业园区一单位车间发生火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30 09:55:19 人浏览

导读:

昨天下午17时35分,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浙江新三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火灾。上虞市公安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调派7辆消防车、3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经公安消防官兵全力扑救,火势于18时30分左右得到控制,并于19时10分扑灭明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环保部

  昨天下午17时35分,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浙江新三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火灾。上虞市公安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调派7辆消防车、3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

经公安消防官兵全力扑救,火势于18时30分左右得到控制,并于19时10分扑灭明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环保部门检测,大气环境未受污染。

据了解,起火单位浙江新三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三路,主要生产、经营医药产品。起火部位位于厂区三车间,共二层,起火点为氮杂双环反应釜,燃烧物质为异丙醚(易燃液体),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

目前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责令事故单位暂时停止生产活动。事故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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