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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视频会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9 11:22:5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做好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弘扬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严格执法、务实奉献的精神,发挥网络新兴媒体的作用,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各

  核心提示:做好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弘扬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严格执法、务实奉献的精神,发挥网络新兴媒体的作用,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

  定于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15时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视频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认真做好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弘扬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严格执法、务实奉献的精神,发挥网络新兴媒体的作用,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

  参会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统称总局机关各司局)负责人各1名,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及其杂志社和网站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局视频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局分管安全宣传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安全宣传工作的处室和宣传教育中心、网站、主管媒体全体同志。

  三、其他事项

  (一)请总局机关各司局及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于10月29日10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联系电话:010-64463150,传真:64463814)。

  (二)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局负责通知所属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及主管媒体参加会议。

  (二)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局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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