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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0:57:11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会有很多业务往来,企业之间可能会产生债务关系,公司如果欠下巨额债务一直不能偿还,会想到要申请破产,不过债务人要申请破产,是需要符合法律条件的,那么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会有很多业务往来,企业之间可能会产生债务关系,公司如果欠下巨额债务一直不能偿还,会想到要申请破产,不过债务人要申请破产,是需要符合法律条件的,那么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破产法对于破产原因采取了两种不同的立法态度,如对国有企业的破产仅规定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时导致清偿不能作为破产原因,排除了因其他原因导致清偿不能实行破产的可能性,这种立法既不科学,在实践中也难以操作。对此,在《破产法(草案)》中将破产原因界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取消了“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条件。

  破产界限是法院裁定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但并非所有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均应被宣告破产。各国出于社会政策的需要,通常都规定不予宣告破产的某些特殊情形。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2、3款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

  (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1、对破产案件的效果。

  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2、对债务人的效果。

  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身份.就是破产人。所谓破产人,就是民事权利受到破产程序拘束的人。

  ②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即成为由管理人占有、处分并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在归属、用途和处置方法上都服从于破产清算的目的。破产财产作为一个财产集合体,受到破产法有关规则的保护。

  ③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必须全部置于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因此,由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重整程序经破产宣告转为清算程序的,或者和解协议生效后经破产宣告转为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办理财产和事务的移交。破产宣告后,原则上应当停止破产人的业务活动。但是,继续经营有助于破产财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债权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许可。

  三、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公司欠下债务,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的,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也这是导致公司破产的原因,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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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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