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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07:07:25 人浏览

导读:

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改革方案中提出将推行个人破产制度,这意味着债权人在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从而对其债务进行豁免,这有利于促进起社会信用良性的发展。那么,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带来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改革方案中提出将推行个人破产制度,这意味着债权人在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从而对其债务进行豁免,这有利于促进起社会信用良性的发展。那么,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带来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企业破产法》和相关规定,我们罗列出以下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提交的材料内容。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案情介绍

  被申请人上海埔申实业公司(下称埔申公司)由其主管部门上海华埔贸易公司于1994年3月18日申请开办成立,注册资金4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为渣土运输、建筑材料、日用品等。该公司于1996年下半年停止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公司财务及经营管理人员均离职自谋出路。该公司资产净值300万余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另案查封。其主管部门上海华埔贸易公司亦下落不明。1997年1月6日,埔申公司的债权人深圳新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海公司)以埔申公司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为理由,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埔申公司破产还债。申请人新海公司向受案法院提供的“关于埔申公司1996年8月31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鉴证审计报告”表明,埔申公司帐面资产总计554万元,负债261万元,所有者权益293万元;有5笔帐外银行借款1030万元去向不明,帐上既未反映债务情况,又未反映借入资金的使用情况。

  法律分析:本案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故在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同意债务人破产和债务人不具备破产的实质条件下,应是债权人申请理由不足或不成立,法院即应依此而驳回申请人的破产申请,而不是终结破产还债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该法的意见的规定,“终结破产还债”,应是指在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法院结束破产程序的一种方式。本案并未进入到宣告债务人破产这一步,更没有发生破产财产的分配问题,只是在宣告债务人破产阶段之前,出现了应当结束破产程序的情况。而驳回申请人的申请,正是在该阶段结束破产程序的应有方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有关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的全部内容。债权人在申请企业破产时,应当将资料准备齐全,这样申报时才能更加有序且有效的进行。如果你还有其他任何法律问题,欢迎你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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