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导读:
在破产的时候就是需要对于财产进行相应的清算以用于赔偿相应的债务的,对于财产的清算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顺序,按照顺序来进行清偿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清算财产,在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6、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7、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1、企业经营期满,投资各方无意继续经营;
2、投资者一方或者多方未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发行严重亏损或因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严重损失,企业无力继续经营;
4、未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企业今后又没有发展前途;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企业被依法撤销;
6、合并或者分立,企业需要解散;
7、企业破产;
8、法律、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企业的其他原因已经出现。
为了加强对企业清算的管理,需要对清算进行分类。
1、按企业清算的不同原因,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解散清算按经营期限是否届满,可分为期满自动解散清算和提前被迫解散清算;按企业法人地位终止的程度,可分为完全解散清算和非完全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按申请破产的主体,可分为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和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性质是不相同的,区别是明显的,但二者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和共同之处。
2、按企业清算的不同性质,分为自愿清算、行政清算和司法清算。自愿清算和行政清算并不是在资不抵债的条件下进行的,一般不得停止支付行为,因此,又称为不停止支付清算;司法清算是在资不抵债的条件下进行的,要停止支付行为,因此又称为停止支付清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对于财产的清算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顺序以及规定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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