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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08:05:4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走在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新开发的楼盘,有些楼盘的工期十分短,但是有些楼盘的工期特别的长,有些房地产公司可能面临着资金的问题,那么就会导致楼盘全面停工,房地产公司破产以后需要对资产进行清算并赔偿债务,那么楼盘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们走在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新开发的楼盘,有些楼盘的工期十分短,但是有些楼盘的工期特别的长,有些房地产公司可能面临着资金的问题,那么就会导致楼盘全面停工,房地产公司破产以后需要对资产进行清算并赔偿债务,那么楼盘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楼盘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设定优先受偿上限或比例)、劳动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7、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2、通知债权人

  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折叠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3、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

  三、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综上所述,正在建设楼盘的房地产公司面临倒闭,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总结公司的资产,总结完成以后需要通知债权人来进行债权申报,之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债权人进行赔偿,如果公司资产不够赔偿完毕的,那么后顺序的债权人将无法得到赔偿。以上就是“楼盘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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