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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破产 谁替结石患儿买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1 02:50:24 人浏览

导读:

备受关注的三鹿奶粉赔偿事件被画上句号,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记者昨天上午获悉,石家庄中院日前作出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支配的三鹿破产程序。裁定中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11月29日《广州日

  备受关注的三鹿奶粉赔偿事件被画上句号,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记者昨天上午获悉,石家庄中院日前作出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支配的三鹿破产程序。裁定中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11月29日《广州日报》)

  看到这一消息,笔者感到万分震惊,三鹿奶粉赔偿事件难道就真的如此终结了吗?2008年9月,三鹿生产的婴儿奶粉,被发现导致多位食用婴儿出现肾结石症状,“三聚氰胺”事件爆发。据卫生部通报,截止2008年12月底,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共29.6万人。其中,受三鹿牌奶粉伤害的患儿又有多少?赔偿到此结束,他们一生所要承受的苦难,又由谁来买单?三鹿破产,财产清零,难道就因为这样可以让赔偿事件不了了之?

  据了解,三鹿奶粉曾是免检产品之一,其中包含着政府有关部门对其生产的信任,作为免检产品,理应为自己的安全卫生生产负起责任。因此,三鹿事件发生后,三鹿集团理所当然要负起赔偿患儿的社会责任。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在整个事件中就没有责任?奶粉生产,是一项关乎婴幼儿健康成长的大事,也关乎到祖国未来的前途,如果,奶粉生产企业对卫生安全没有足够重视,甚至企图从中赚取“黑心钱”,那么,亿万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又怎能得到保障?可以说,在奶粉生产销售整个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而不是给企业贴上“免检”标签。据笔者所知,在三鹿事件爆发前,有众多产品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均被打上“国家免检产品”称号,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会更加信任这类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程度。但是,往往是这类贴上标签的产品最容易误导消费者,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笔者认为,给产品贴上“国家免检产品”这个标签,体现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对职能责任的推卸,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三鹿事件爆发后,我国废止了食品类生产企业的国家质量免检制度,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悲剧发生后,国家及时废止这个本身存在风险的制度,体现的是一种积极负责任的姿态。但,这还远远不够。

  现在三鹿集团宣告破产,资产清零后,已经无法给受害患儿赔偿,此时,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应该站出来替已经破产的三鹿集团造成的损失买单?国家赔偿机制是否应该及时启动?如果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最终买单的还是受害人自身,势必让三鹿事件中受到伤害的群众和社会公众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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