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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1 19:22:51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文号:甘政发[2001]88号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今年以来,全省工业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支柱产业拉动作用继续加大,企业整体经济效益进一步好转。但是,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和脱困的基础还不牢
发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发[2001]88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工业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支柱产业拉动作用继续加大,企业整体经济效益进一步好转。但是,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和脱困的基础还不牢固,扭亏增盈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巩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现就进一步做好国有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扭亏增盈工作的紧迫感
  去年,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了三年扭亏脱困任务,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动态看,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仍不容乐观。至今年8月末,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亏损面为42.05%,同比扩大0.52个百分点,比去年底扩大14.35个百分点;亏损额10.18亿元,同比增亏1.14亿元。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面为51.7%,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但比去年底扩大18.9个百分点;亏损额7.61亿元,同比增亏0.97亿元。
  国有工业企业亏损的主要特别:新亏损企业增多,在402户亏损企业中,新增亏损企业占到三分之一;大中型企业中,返亏和新增亏损企业31户,亏损面扩大24个百分点;亏损主要分布在省属和地县企业。国有工业企业亏损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机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的集中反映,具体表现在: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经营不善,产品缺乏竞争力;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处理历史潜亏,造成帐面亏损大量增加;受国内外市场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部分企业改制滞后、机制不活、后劲不足。还有部分企业由于政策性、季节性原因造成亏损。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趋缓对我省工业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并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竞争将更趋广泛和激烈,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扭亏增盈的紧迫感。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花大力气抓好国有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在我省国民经济关键性领域中的控制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明确目标和重点,努力降低亏损面、亏损额
  (一)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目标。力争到今年年底,亏损企业减少三分之一,亏损额同步降低三分之一,遏制亏损上升势头,巩固三年扭亏脱困成果。
  (二)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重点。按隶属关系主要是省属和地县企业;按地区分布主要是兰州市、酒泉地区、天水市和陇南地区;按亏损额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
  (三)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原则。抓重点亏损企业和抓面上一般亏损企业相结合;按《破产法》破产和利用国家政策实施破产相结合;抓亏损企业改革脱困和支持有市场有效益企业的增产、增销、增效相结合。

  三、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扭亏增盈工作
  (一)明确扭亏责任,实行企业厂长、开户行长、主管厅局长(地县经贸委负责人)、分管省长、(专员、市长、州长、县长)“四长”负责制,将扭亏增盈的措施落到实处。企业是主体,凡是亏损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扭亏方案,承担实施扭亏的主体责任。经贸委、行业办、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亏损企业扭亏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有关资产重组、土地变现、注册登记、清产核资和整顿班子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开户行长应负责监督企业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帮助盘活资产,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的“两有”产品按有关政策封闭贷款,帮助处理经国家批准后的核呆坏帐等。分管省长负总责,对需要省政府决定的资产处置、管理体制变更等重大事项,先进行专题研究,再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分类制定扭亏方案,“一企一策”。对产品有竞争力,但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原因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选用优秀经营者,通过加强企业管理扭亏。对负债高、亏损大、整体扭亏困难大的企业,要采取内部优化重组,将部分车间,部分生产工艺设备,部分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或有增长潜力的多经三产试行“一企两制”,有些也可以利用土地变现进行重组,通过分块搞活、分块创新扭亏。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包袱沉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加大重组、兼并和破产力度。逐步使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已列入国家破产计划的,要抓紧动作,年内没有特殊情况的尽快进入程序。对难以列入国家计划的中小企业,搞好职工安置方案,实施依法破产,通过资产重组从源头上消亏。同时,要用足用活国家减债、减负、减员的政策,做到扭亏增盈与国企战略重组结合起来,减员与减亏结合起来,分块扭亏与体制创新结合起来,存量盘活与增量投入结合起来,资产重组与源头消亏结合起来,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结合起来。
  (三)转换经营机制,强化企业管理。对已实行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国有企业,要加快机制创新。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增强企业的内在活力和动力。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和市场要求的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实行科学决策。要抓好成本、资金和质量管理。积极借鉴和推广“成本倒推法”、大宗原材料和设备“比价采购”等管理办法,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大力压缩产品资金和应收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质量第一,抓好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四)加快技改步伐,增强企业自我扭亏发展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有希望扭亏的企业上一些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短、平、快”技改项目;支持企业盈利产品的增产、增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培植适应市场需求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不断提高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协调,为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经贸、体改、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和金融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扭亏增盈的各项工作,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所属企业的改革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省属及中央属企业的改革脱困工作,尽可能地为这部分企业的改革脱困提供条件。要制止企业改制中权证变迁、过户费用过高等不合理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统计和企业财务会计执法检查工作,真实、准确地反映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已改制为非国有和非国有控股的企业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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