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法律知识> 破产法> 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
  • 破产管理人的代表和选任问题
    破产管理人的代表和选任问题

    最近,天津高院发生了一起破产腐败窝案,涉案债权银行通过法院指定的清算机构和拍卖公司向审理案件的三名法官行贿。一位当地律师认为,近几年,各地法院破产庭屡屡发生丑闻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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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论新破产法的管理人选任制度——以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为视角
    试论新破产法的管理人选任制度——以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为视角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新破产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作为一部市场主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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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论破产管理人的代表和选任问题
    再论破产管理人的代表和选任问题

    苗壮 破产管理人选任权是对破产事务的剩余控制权。当企业破产时,债权人是破产财产的剩余索取者。从效率的角度来说,破产管理人应当由债权人选任。 根据企业的合同理论,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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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的立法失误及其纠正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的立法失误及其纠正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破产法关于清算组的选任制度与当前政治体制改革方向不相符合,其组织形式与其职能不相符合,存在严重失误。其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对经济生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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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管理人选任资格与破产法目标关系浅论
    破产管理人选任资格与破产法目标关系浅论

    何英* 张淑云* 【摘要】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破产管理人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被确立下来。本文通过对破产管理人选任资格的分析论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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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我国新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
    论我国新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

    【摘要】 我国新破产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在管理人的指定中对债权人的地位认识不到位,给予法院过多权力,对破产程序中必需的制约机制的形成造成了重大障碍。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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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

    破产管理人,是指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当事人。它一方面是破产财产的接管人、追及人、管护人,另一方面也是破产企业的托管人、营运人、清算人。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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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管理人选任时机之浅见
    破产管理人选任时机之浅见

    正在拟订中的新《破产法》草案拟以破产管理人取代现行破产法中的破产清算组来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清算等项事务。关于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相关问题,如:破产管理人的法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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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
    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三种立法例:1、由法院选任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这为日本、西班牙、法国、比利时等国采用。(我国现行破产立法也是采用这一方式)。法院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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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管理人选任的时间及临时财产管理人制度
    破产管理人选任的时间及临时财产管理人制度

    当破产程序启动后,破产管理人何时开始存在呢?此即关系到其选任的时间。因破产程序立法例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选任时间。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破产程序开始的规定,大体分为两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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