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概述 票据持票人或权利人没有抛弃票据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全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分为绝
【摘要】 本文通过对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提起诉讼三种制度在实践中应用的分析,认为我国票据丧失后的法律补救措施已远远落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在实际中无法操作,以致于
近日,笔者在工作中看到如下公告:申请人丢失银行开具的转账支票一张,票据号码为,票面金额空白,出票日期为20年月日,出票人为申请人,持票人为申请人,向公示催告。
在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对票据丧失的救济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失票人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二是失票人在一定条件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多采前
票据之丧失,指票据权利人在违反自己意思之状态下丧失票据占有。 这一概念包含这样两个构成要素:票据的丧失是违反票据权利人本身意思的,票据权利人已丧失票据之占有。对
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对于票据丧失,各国票据法都规定了补救办法,主要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采取普通诉讼程序。由失
正义网北京6月30日讯 通讯员高志海 邢颖报道陈先生卖出木料却收到对方的空头支票,允诺期内支票未能兑现,为此陈先生把家具公司告上法庭。今天,二中院对这起丧失票据
(1)付款。根据我国票据法第60条的规定,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2)追索义务人清偿票据债务及追索费用。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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