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银行承兑汇票的发展历史
导读:
银行承兑票据诞生在14世纪的意大利,聪明的早期商人银行家们,发明了一种“四人汇票”,也就是说汇票上有四个签字人,他们分别签字负责有着不同的分工。这里面包括:进口商,他得到购买货物所需的信用;进口商银行,他收取费用、承接进口商债务作为其债务,进行承兑担保,也就是说他凭着对进口商的信任,把交付货款这事揽过来,保证到时付款;出口商银行,提供交易中的实际款项——他是真正给进口商钱的人,持有“承兑票据”作为其资产;出口商,得到付款。
因为这种汇票,是银行承诺在未来到期时负责兑付,所以被称为“银行承兑汇票”。发明之后,被广泛用于贸易结算和资金融通。它既让进口商手里没钱可进货(前提是进口商银行对进口商资信的掌握和信任),又让出口商手握汇票心踏实,还让两头的银行赚得手续费。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票据由银行承兑,可靠性高,所以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广为流通,出口商可以把还没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拿到银行进行贴现,获得现金;银行可以拿着它向央行贴现,可以向其它银行转贴现,可以直接卖给证券交易商,再由其转卖给其它各类投资者(或许你买的理财产品、基金的投资构成中就有银行承兑汇票投资项目)。因此,它不仅直接推动了贸易和金融业的发展,也为后来投资银行的票据承销和经纪业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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