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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缘何高调调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9 03:12:30 人浏览

导读:

经过历时不到一年、连续七次的上调之后,我国最重要的外贸政策之一出口退税率首次迎来彻底的大掉头。根据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7月15日,钢材等六大类406个税号商品的出口退税将被取消。出口退税曾帮助很多出口企业

  经过历时不到一年、连续七次的上调之后,我国最重要的外贸政策之一—出口退税率首次迎来彻底的大掉头。根据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7月15日,钢材等六大类406个税号商品的出口退税将被取消。

  出口退税曾帮助很多出口企业渡过难关。所谓出口退税,是指一国政府在商品(货物)报关出口销售后,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等间接税退还给货物出口企业,从而使其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一种税收制度。

  事实上,出口退税不仅关乎出口企业的利润,还牵引着国内的就业市场等领域。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出口退税政策一直向上调整。

  如今,随着经济的复苏,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动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此次的调整力度可谓空前(之前历次多是微调,此次一步到位地取消“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业界不免有些吃惊。

  那么,如何看待这一外贸制度的变化?

  朱大旗

  在进出口贸易活动中,真正中性、不干扰资源有效配置且符合国民待遇原则的出口退税制度,是由出口国按法定税率全额退还出口商品所含的国内生产、 流通各环节已课征的税收(即出口商品税率为零,也即出口退税率等于法定税率),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而后再由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征收与国内货物同等税 率的增值税等间接税收。

  这种出口国全额退税、进口国再全额征税的中性税收制度,既可以避免两国对同一商品双重征税,又可使进口商品承担同国内产品同等的税负,使国内产 品与进口商品在同等税负成本下展开公平竞争。同时,该制度也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所许可(即出口退税不可视为补贴),且符合间接税应由消费者所在国行使 属地税收管辖权的要求,因而为国际社会普遍采用。

  根据出口商品的实际税负情况、进出口情况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率,对不同商品或全额或部分进行出口退税,或干脆取消某些商品的出口退税是必要的。首 先,在我国课征实践中,出口商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存在较多的减免规定和偷漏税现象。若按法定税率全额退税,则会出现“征少退多”的问题:一方面国家财政 承受不起,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招致其他国家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其次,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是,我国政府还基于特定政策目的而对不同行业、不同商品的出口 退税实行差别化政策。

  所以,出口退税常更多体现为税收调控政策的运用。

  比如,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扩大出口,我国自1997年至2003年,分行业连续十余次调高出口退税率至综合出口退税率高达15%;在 2004年至2007年,为缓解巨额贸易顺差,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结构调整,曾连续三次调低出口退税率,并取消了20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而在此轮国际金 融危机中,我国政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七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使我国总计13000多个税号的出口商品中,已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了出口全额退税,综 合出口退税率已升至13.5%,2009年的出口退税额更达到了创纪录的6486.8亿元。

  那么,此次取消六大类406个税号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的背景与政策目的又是为何?在我看来,可从四方面解读:

  首先,国家近期的一个价值取向是统筹内外经济平衡、协调发展,引导企业逐步减少对国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更多地依托和发展国内市场,实现内生增 长。过去,我国较多地通过税收优惠、通过高额的出口退税,来引导企业的外向型、出口导向型发展,实现出口创汇。而国际金融危机凸显出来的巨额外汇储备风 险、人民币升值压力、出口产品频遭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出口企业的频繁倒闭等,说明一个国家把经济的发展过度寄托于外部市场非常危险。相反,我们在应对金融 危机时,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实行财政补贴,在某种意义而言相当于转用了原用于出口退税的资金,培养和造就了巨大的国内市场,也使生产企业和国内消费 者均获得了实益。即以此次取消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等的出口退税而论,就可能产生增加国内市场的供给,从而平抑相关市场高启的物价的后果。

  其次,我国需要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此次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取消出口退税清单中,化 工产品和钢铁产品占比接近85%.而这些产品,多是“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型)低附加值的产品。取消这些产品的出口退税,实质上是在市场经济 体制条件下,用经济手段加大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削弱其竞争和生存空间,从而有助于抑制过剩低端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国在“十一 五”期间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承诺。

  再次,缓解我国财政尤其是出口大省地方财政(按现行体制,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基数以内部分 则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出口退税压力迫在眉睫。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先后七次大幅度、广范围地提高了出口退税率,2009年出口退税额已经高达 6486.8亿元,较上年增加620.68亿元,增长率为10.6%.出口退税额占全年税收收入额(63290多亿)的1/10还要多,出口退税增长率也 超过同年税收增长率(9.1%)。在今年前5个月的出口总值以高达百分之三四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若不对此采取有效措施,国家、地方财政的出口退税额和退 税压力无疑会进一步加大。

  最后,为减少国际贸易摩擦和纷争,合作共赢,我国宣布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日期正值20国集团领导人在多伦多举行第四次首脑峰会的前夕,连同 此前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发表的“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的讲话,反映了我国作出的庄重承诺和自我牺牲。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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