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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管辖相关问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6 13:25:30 人浏览

导读:

问:什么是管辖?答: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问:一般民事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答:按照民诉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问:发生经济纠纷应

  问:什么是管辖?

  答: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问:一般民事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按照民诉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发生经济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按照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经济纠纷案件大都涉及合同)。

  问:侵权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按照民诉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因继承遗产而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应向何地法院提出?

  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配偶下落不明,能不能起诉离婚?

  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 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问:配偶在服刑,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根据民诉法第23条第(四)项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配偶是军人,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精神,此情况分为:

  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起诉;

  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问: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何法院管辖?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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