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社擅自解冻被执行人存款造成款项流失能否要求该信用社承担相应的偿付责任问题的复函 [失效]
导读:
失效日期:2002-0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桂法执字第01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信用社擅自解冻被执行人存款,造成款项流失,能否要求该信用社承担相应的偿付责任问题,我院曾在1995年5月5日给四川高级法院的复函中提出明确意见,现将该函附后,请予参照办理。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社非法转移人民法院冻结款项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复函
(1995年5月5日 法函〔1995〕51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4)川高法经请字第12号《关于信用社非法转移人民法院冻结款项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任何金融机构都有义务协助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有关单位的帐户,成都市新华东路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在案件当事人的存款帐户被冻结期间与被冻结帐户的当事人串通,转走应入被冻结帐户的款项,非法将资金转移,致使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执行,其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信用社应承担妨害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什邡县人民法院对其处以罚款是正确的。同时,由于信用社的行为还侵犯了债权人的权益,对此信用社亦应在被转移的款项数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最高院修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了。根据新解释,失信被执行人(单位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实际控制人)将被
核心内容:解读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出台背景是根据民诉法第255条的规定,该规定能够解决执行难问题。该规定给失信的企业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
欠钱不还,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有什么严重后果?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
临时身份证的用途限制如下:时间限制,临时身份证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时效限制,需要长期保存复印件的业务不能使用;功能限制,需要刷身份证读卡的无法使用,临时身份证没
中学生第一次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办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才可以异地办理。异地换证是为了在外地的群众就近办理身份证明。
在网上办理北京居住证的流程包括有: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居住证办理申请;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在线领取电子版居住证等。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
扫描件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证据效力比较小,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扫描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
经济纠纷起诉在立案阶段是不需要证据的。立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
民事起诉书不是到法院拿,是起诉书书写好或者是委托他人写好提交给法院。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