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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转变”落实民事诉讼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19:17:47 人浏览

导读:

2013年,孟津县院积极探索,坚持四个转变,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截止目前,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件,息诉6件,向法院发出纠正程序性违法检察建议3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一是从偏重抗诉向注重息诉转变。切实增强息诉工作意识和能力,加强与人民调解

  2013年,孟津县院积极探索,坚持“四个转变”,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截止目前,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件,息诉6件,向法院发出纠正程序性违法检察建议3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

  一是从“偏重抗诉”向“注重息诉”转变。切实增强息诉工作意识和能力,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息诉工作合力。

  二是从“审判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树立对民事诉讼包括案件受理、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的理念。

  三是从“抗诉为中心”向“多元化监督”转变。注重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纠正违法通知,更换办案人建议书等监督方式和手段的综合运用。

  四是从“单兵作战”向“联动共赢”转变。积极与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加强沟通与协调,力求在处理方式与步骤上达成一致,平稳解决纠纷。加强与内部控申部门、案管部门、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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