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不履行还款承诺 “北京三建”被强制执行
导读:
因为拖欠个体材料商200余万元货款,又不履行自己多次向法院作出的还款承诺,昨天下午北京老牌建筑企业北京三建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三建公司财务主管和总会计师等都称企业资金困难确实无还款能力,但是执行法官现场从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找到并冻结了220万元资金,使此案顺利执结。
2004年8月17日至2005年7月27日,北京市回龙观南北木材供应站向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应木材,共价值714万余元,三建公司收货后,支付了213万货款。因剩余货款没有及时给付,回龙观南北木材供应站业主陈先生将三建公司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建公司分5次于2006年2月10日前将涉案款项全部付清。但该承诺过去9个月后三建公司还有200余万货款没还,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昨天下午1:45,两辆法院警车驶入位于车公庄大街的北京三建公司。执行法官首先来到该公司财务室,出示相关手续后对该公司存款账目等进行了清查。法官向出面接待的该公司财务主管说明来意后,刘主管几次支支吾吾地说公司确实没钱。随后出面接待法官的该公司总会计师等也坚称由于公司有超过两个亿的外债要不回来,所以确实没有还款能力。
而就在三建公司的总会计师等再次承诺等其他法院帮他们执行回一笔1600万元的工程款就还钱时,外出到银行进行调查的执行法官带回消息,三建公司在银行有足供执行的资金。执行法官现场冻结了220万元执行款。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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