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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法院与交管局建立涉诉案件联动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9 07:43:52 人浏览

导读:

日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与交管局建立涉诉案件联动机制,从四个方面着手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难题。部门联动,确保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工作机制无缝对接。为解决交警部门和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机制、程序不畅等问题,该院确立由民三庭和支队事故科为对口部门,具体负
日前,天津西青区人民法院与交管局建立涉诉案件联动机制,从四个方面着手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难题。

部门联动,确保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工作机制无缝对接。为解决交警部门和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机制、程序不畅等问题,该院确立由民三庭和支队事故科为对口部门,具体负责联动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工作。

调解联动,确保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双方经协商确定事故纠纷在进入民事赔偿诉讼前交管部门要尽可能组织调解。对于经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若当事人申请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经研究决定可制作民事调解书。

工作联动,确保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工作效率最大化。该院与交管局明确,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管部门要询问肇事司机、车主详细住址及联系方式,询问司机与车主关系,询问肇事车辆交强险情况及提供保单复印件,事故简易程序列明保险公司,提示受害人有关鉴定事项等。

救助联动,确保事故受害人最大限度地得到救济。为加强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救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交管部门和法院应分别从各自职能方面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法院在立案时根据有关规定,尽可能的减、缓、免受害方预交诉讼费用。

来源: 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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