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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在回访中化解一起七年信访老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31 09:36:17 人浏览

导读:

家住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建行家属院的孙涛是一信访老户,自2004年6月开始,因与永城市演集镇政府及演集镇沱滨居委会建设用地使用权产生纠纷,到处上访,成为永城市信访稳定的一大难题。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在“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中,释法律,动真情,

  家住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建行家属院的孙涛是一信访老户,自2004年6月开始,因与永城市演集镇政府及演集镇沱滨居委会建设用地使用权产生纠纷,到处上访,成为永城市信访稳定的一大难题。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在“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中,释法律,动真情,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七年之久的信访老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2年3月18日,孙涛与永城市演集镇政府、演集镇沱滨居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书,约定由演集镇政府、演集镇沱滨居委会提供土地,原告投资,共同修建一座加油站,征地款及各项安置、补偿费用共计148919元由孙涛支付。同时约定今后土地被国家征用,此款全部补偿给原告。2004年6月,加油站用地被永城市人民政府出让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使用。后孙涛要求演集镇政府、演集镇沱滨居委会按合同约定给付征地款及土地补偿款未果,便多次到永城、商丘及省政府上访。上访过程中,孙涛于2008年7月21日向永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演集镇政府、演集镇沱滨居委会给付原告征地款及各项安置、补偿款共计229156.33元,本院于2008年9月22日作出(2008)永民初字第1107号民事判决:演集镇政府、演集镇沱滨居委会给付原告孙涛被征用土地安置、补偿费等共计148919元。演集镇政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商丘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案件二审期间,孙涛又多次上访,认为永城市国土资源局个别工作人员伪造证据,妨碍商丘中院正常审理案件,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商丘中院维持原判。案件发回重审后,孙涛情绪更加激动,扬言采取极端行动,矛盾一触即发。

  回访活动布署后,主审法官张振环经过认真排查、决定攻克孙涛信访这一难题,活动开展当日即通过电话与孙涛取得联系,得知孙涛正准备坐车赴京上访,便立即打的赶到孙涛住处,利用一审法院支持了其部分请求、本人是该案一审主审法官这一有利因素,耐心释明有关法律规定,表示将与重审合议庭取得联系,督促其严格依法办案。经过长达近两个半小时的交谈,终于打消了孙涛信访的思想症结。孙涛表示,积极提供证据,耐心等待重审结果,绝不再次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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