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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盗刷3万多元 女大学生状告银楼审核不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31 09:11:21 人浏览

导读:

女大学生小李(化名)的信用卡失窃后,被两名男子在“老凤祥”银楼里刷卡消费3万多元。昨日,小李在上海黄浦法院将“老凤祥”银楼告上了法庭。2008年10月18日晚,小李在五角场商业广场逛街,当晚回到家时才发现自己钱包被盗,钱包里的信用卡也一同遗失。她赶紧向信用卡
女大学生小李 (化名)的信用卡失窃后,被两名男子在 “老凤祥”银楼里刷卡消费3万多元。昨日,小李在上海黄浦法院将“老凤祥”银楼告上了法庭。

  2008年10月18日晚,小李在五角场商业广场逛街,当晚回到家时才发现自己钱包被盗,钱包里的信用卡也一同遗失。她赶紧向信用卡所属银行挂失,在挂失中得知信用卡已在几个小时前被盗刷。随后,小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人员调查后发现,是两名男子持着小李的信用卡在五角场商业广场的 “老凤祥”银楼购买了两条金链,总计3万多元。

  小李回忆,事发当晚曾有两名自称他国国籍的男子靠近她身边借用手机,她怀疑自己的钱包就在此时被这两名男子所偷。小李的信用卡是凭密码消费的信用卡,她猜测道,当天自己去银行重新设置了信用卡密码,有可能将记录密码的纸片与信用卡一同放置在钱包内,才造成钱包失窃信用卡被盗刷的情况发生。

  法庭中,小李认为自己的信用卡卡面明确标明为女士卡,而被盗刷的人为两名男子,明显表明刷卡人并非信用卡卡主,而被告方的工作人员竟然不闻不问,未尽审核义务,使得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才造成自己3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小李主张“老凤祥”作为信用卡特约商户未尽审核义务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老凤祥”的代理律师则辩称,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消费者刷卡时已作签名比对,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上的签名基本一致,公司已尽到信用卡消费审核义务。另外,律师认为,该信用卡设置有密码,消费者凭借密码也可进行消费,小李信用卡遭盗刷系因为其自身对所持信用卡和密码保管不当所致,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进一步审理,而在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私下表示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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