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事责任 > 侵权民事责任 > 吃饭不给钱吃官司 法院判决建行吐出7万招待费

吃饭不给钱吃官司 法院判决建行吐出7万招待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3 14:27:07 人浏览

导读:

建行漯河某支行王某在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欠下酒楼7万多元的招待费。酒楼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欠款纠纷案,判令建行一次性全额支付这笔欠款。据了解,2004年至2006年期间,时任建行某支行办公室主任的

  建行漯河某支行王某在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欠下酒楼7万多元的招待费。酒楼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欠款纠纷案,判令建行一次性全额支付这笔欠款。

  据了解,2004年至2006年期间,时任建行某支行办公室主任的王某,曾多次以业务招待的名义到附近某酒楼就餐,先后欠下对方招待费共计71520元,每笔费用都有当时行长的审核签字。由于这笔欠款一直要不回来,酒楼无奈将建行和王某一起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建行漯河某支行在该判决生效后一次性支付给酒楼71520元欠款。对于此判决,建行某支行不服,向漯河中院提出上诉。

  漯河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遂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建行漯河某支行清偿该酒楼71520元欠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