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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离婚后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5 00:01:13 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0-04-2418:51广东尚融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卢律师)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路龙涛居二楼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金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0-04-24 18:51广东尚融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卢律师)
广东省东莞塘厦镇塘龙路龙涛居二楼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社平工资的六个月(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市上年社平工资的六十个月(社保支付)
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该费用由社保支付。
注:1、本人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算。东莞市2008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770元,2009年度社平工资按2008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130元。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上工伤赔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东莞有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未按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工伤待遇差额损失赔偿,但是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基数,并告知其法律后果的,劳动者仍然同意低于其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保险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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