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能不能让与
导读:
撤销权人是一个法律学术语,指在乘人之危场合为处于危难境地之人。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中为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在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中为误解人,在显失公平场合为受到重大不利之人。接下来,关于撤销权能不能让与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撤销权不能让与。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债权债务关系是交易中一种常见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权利机制,当一方当事人怠于将债权让与第三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法律,那么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何区别呢?
代位权,即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撤销权,即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当处分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虽然两者在适用目的方面相同,都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利益而采取的措施,但也存在区别。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
在债务问题上一般有两种当事人,一种是债权人,一种是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都有着不同的职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撤销权能不能让与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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