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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旧上海的金融遗迹看制度环境之变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24 18:27:03 人浏览
  提到上海,这个城市不仅有十里洋场和外滩的银行大楼会提醒人们她曾身为远东金融中心的那段日子,其实还有不少逐渐湮没在历史中的点点滴滴的金融遗迹。近日翻阅上海画报出版社出品的《老上海广告画册》,偶然看到一幅旧上海金城银行的广告,广告中央是一个头顶学士帽的男生,男生的头顶上方则是有关金城银行资本金和资产规模的信息披露,云“本行资本七百万元,公积金三百六十七万元,储蓄存款五千八百万元”。再仔细看, 广告旁有两行细小的文字-“受教育,方能立足社会;行储蓄,方能应付学费”,原来,这是一则当年的“教育基金储蓄”的金融产品广告。

  尽管这只是一则相当简短的广告,并无关于这种“教育基金储蓄”金融产品的具体说明,但我还是对这则广告发生了相当的兴趣。虽然时过境迁,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的光阴,但这则广告在今天倒也毫不落伍,不光是其“受教育,方能立足社会;行储蓄,方能应付学费”的广告立意和当前人生竞争趋烈、教育费用趋涨的现代中国社会倒是丝丝入扣,而且就是从金融产品设计和市场推广来看,“教育基金储蓄”即便有、恐怕也是属于目前中国的银行近些年才推出的新近产品。如果当年金城银行的这种“教育基金储蓄”能佐以适当节税安排的话,那简直就和美国各州现在推行的各种税前的教育储蓄基金相当接近了。因此,这一则旧上海的金融遗迹,倒是可折射出当时社会上金融活动的复杂精细程度其实和目前的水平就算无过之,也是相差无几。

  其实,这样的例子在中国还有不少,我们的老祖宗在推出金融产品方面就算不是领先于其他国家,至少也绝非落人之后:象北宋时最早出现在四川地区的交子,就是古代的纸币;而明清时期山西各大钱庄票号所签发的银票,其功用与今天被全世界的旅行者大量使用的由美国运通所签发的旅行支票基本上是差不多的。问题在于,这些都已经退出了经济流通领域,成了所谓的历史遗迹或博物馆藏品。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原因呢?

  我们知道,金融其实就是资金融通,金融活动的复杂性取决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金融产品的发明取决于经济活动对资金融通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和组织的日趋繁复,其对资金融通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主要表现在资金需求量的增大,融资期限的延长和资金安排复杂性的增加。就象从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的演变中必然需要引入越来越多的社会规则一样,金融活动的日趋繁复也必须要求有相应的规则和一个稳定的制度环境作为保障。道理很简单,要是将一百元钱借给邻居一天,可能很多人连借据都不用打;要是将一千元钱存到钱庄里,谁都会要一张作为存款证明和兑现凭据的银票,而且绝大多数人还会选一家信誉好的老字号;要是让你每年存一万元到银行里作为几十年后退休年金储蓄甚至是为子孙设立的信托基金,光是商业信誉可能已经不够了,还要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一定额度的存款保险并保障你在银行经营出现意外甚至破产之后的追索权。

  在进入资本主义的社会化生产阶段后,社会财富的实体资产和资产凭证的分离更是成为普遍的经济现象,这种制度环境更是发展成为金融活动和产品的立身之本。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下,资金融通的规模如此巨大,金融活动又如此复杂,单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商业信誉或者政府的指令根本就是无法运转的,所以各种基于市场的金融活动必须依靠一定的法律规则,必须有一个比较健全但又不失灵活的法律制度基础,而且需要一个独立有效的司法体系来支撑和执行各种法律制度。

  一旦失去了规则的保障和制度环境的依托,金融产品就失去了立身之本。而当出现整个社会制度的变迁的时候,如果是渐进式的制度改良还好;要是出现革命式的制度变革,依托于原有制度环境的金融产品及其所代表的金融资产就会出现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在很多时候变得一文不值,社会财富重新大洗牌。这正是为什么北宋的交子,明清的银票和旧上海的“教育基金储蓄”,在经历了朝代更替、社会变迁之后,只能成为金融遗迹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北洋政府所发行的“湖广债券”现在只是一批具有历史见证意义的古董纸而已。[page]

  事实上,正如被很多政治经济学者所总结的那样,人类社会在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大致上可以分为两条道路, 一条是英美式道路,一条是法俄式道路。英美道路是渐进的改良之路,是通过制度的逐步改良在确保个人自由和私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和社会民主,其理论代表人物就是高度理性的洛克;而法俄之路是突变的革命之路,是通过整个社会的跃进在前朝的废墟上再建设新的制度大厦,其理论代表人物就是充满激情的卢梭。

  相较而言,英美的渐进式道路提供了比较的稳定的制度延续环境,能够为金融交易和产品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延续性提供了比较好的制度保障,英国在“光荣革命”奠定君主立宪制、美国在南北战争奠定联邦制度之后,其法律制度环境一直能够保持稳定的延续性发展。英格兰银行发行的英镑和美国政府发行的美元之所以成为国际金融活动中“硬通货”中的“硬通货”,伦敦和纽约之所以成为国际上资金融通、集散和交易的主要中心,英美两国的金融业发展之所以长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这都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稳定的英美普通法制度环境。

  不过,因为一步到位总是比较诱人,所以二十世纪以来大部分落后国家都还是被激情的卢梭所打动,热衷于通过革命之路一次性解决问题。但可惜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生产方式,其最根本的要求就是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特别是实现大量社会资本的积聚和分配。而法俄式道路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制度变革,非但无益于社会资本的的积累,反而会打乱资本积聚的过程。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在社会变革之后被打散,只好再次从头开始下一个积累的过程。正如我在以前发表的论证上海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文章中曾引用过的那样,资本积累需要稳定的法治环境保障,这一观点也为秘鲁经济学家索托最近的研究所佐证。索托先生在考察了多个拉丁美洲和非洲地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史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资本主义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没能成功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没有启动资本,而是因为没有能够长期促进和保障资本累积的法律制度环境。(见Hernando De Soto, The Mystery of Capital—Why Capitalism Triumphs in the West and Fails Everywhere Else,Basic Books,2000)换句话说,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因为没有促进和保障钱生钱的制度。这个观点其实与不少历史学家对中国历史的看法有所吻合,中国在数千年的文明进程中,始终未能实现由专制国家向契约国家的转化,未能建立一套相对稳定和独立的法律制度,而是不断陷于金观涛先生所提出的“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下那种一朝一代政权更替的历史循环中,结果资本积累的过程一再被推倒重来,一再错失机会。

  强调稳定的制度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对经济活动延续性的保障作用,在今天亦有其现实意义。民营化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取决于法治环境的保障,这已经是为二十世纪以来诸多实行民营化努力的国家和地区所证明了的一项经验。去年,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得曼在接受采访时谈到90年代诸多实行民营化的国家的经验教训就特别强调整个90年代的最大教训就是未能意识到实行法治是民营化的基础前提。弗里得曼承认,“10年前,我对实行民营化的国家的建议只有三个词,那就是- 民营化、民营化、民营化;但结果证明我错了,因为缺乏法治环境的民营化根本就意义不大”。这里的道理其实也相当直观,因为只有在法治的保障下,才可能实现长期稳定的资本积聚,才可能保证积聚起来的资本全面、充分和持久地介入经济活动,从而实现民间鼎盛、的经济局面。

  村上春树在他的旅行随笔集《远方的大鼓声》曾谈到希腊小岛上的居民生性舒散,他们在砌院墙时,总是草草砌好了事,结果遇到大雨天院墙就会蹋,然后又原地再砌,就这样砌了到、倒了砌,几千年如一。砌墙到也罢了,不过若是建设法律制度环境的话,就还是要以尽力建设一个坚固稳定的制度环境为宜了。[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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