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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保障局官员解读劳动合同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3 18:29:46 人浏览

导读:

大洋网:8月10日周五上午10点,特别邀请了广州《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李程,就广大职工和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产生的实操性的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发布于:08-0916:10:30大洋网:时间:8月10日上午10点发布于:08-0916:11:19
大洋网:8月10日周五上午10点,特别邀请了广州《劳动合同法》的执行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李程,就广大职工和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产生的实操性的问题进行权威解读。 发布于:08-09 16:10:30
大洋网:时间:8月10日上午10点 发布于:08-09 16:11:19
大洋网:人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李程 发布于:08-09 16:11:58
大洋网:《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目前广大职工手中持有的合同中与新法有冲突的地方还有没有效,要不要重新签订?企业想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却不愿意签订,又该怎么办? 发布于:08-09 16:14:39
主持人:各位大洋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直播,最近新的劳动得法颁布像来了一场地震,因为和以前的进行了修订,因为法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大家都特别关心,最近的报道也很多,今天请到了嘉宾进行详细的解读,可以把个案告诉我们,让专家给一些意见,我们今天的嘉宾是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李程。 发布于:08-10 09:59:38
李程:大家好。 发布于:08-10 09:59:50
主持人:我想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您作为行业老资格的人,您觉得最多的反馈是什么? 发布于:08-10 10:00:57
李程:各种意见都有,认为这个法出得很好,对于具体条文的理解也有一些具体的看法。总体评价很好。 发布于:08-10 10:03:27
主持人:您个人的感觉呢? 发布于:08-10 10:03:39
李程:这个《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讨论时间很长,跟我们拿到的稿子看,定稿的时间比以前讨论的稿子完善了很多。而且对于目前的社会存在的具体问题,做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不错。 发布于:08-10 10:03:55
主持人:其实有一个问题,在很多单位中,劳动保障比较好的,或者是比较高层的白领,他们会说,这些法对保护民工弱势群体有一些关系,对我们关系不大,是否有误解? 发布于:08-10 10:04:07
李程:我想有误解,因为我们比较强调关注弱势群体,特别是民工。为什么强调这一点,有客观原因,确实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问题更多,同时我们也看到,所谓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存在很多问题,这个《劳动合同法》不是就针对这个做的法律,而是所有的劳动人员都受保护。白领跟企业和纠纷有逐步增多的趋势,以前是少,如果发生纠纷的话,会有比较大的争议,还不是一般的农民工几百块钱,搞不好是上百万的数额,数额更多,解决起来难度更大。 发布于:08-10 10:04:22
主持人:为什么会是难度更大? 发布于:08-10 10:04:34
李程:因为白领的懂的东西很多,不好糊弄,有时候人不是光为了钱,而是为了理,打官司不是为了钱,就是要你认错。农民工不一样,只要用经济的手段就解决了。 发布于:08-10 10:05:03
主持人:我想这是一个误解,《劳动合同法》是覆盖到每一个劳动者。 发布于:08-10 10:05:15
李程:对。 发布于:08-10 10:05:28
主持人:这个法律出台之后,有一个非常受人关注的,就是企业和劳工者不签合同有了详细的规定,企业付出的代价向比以前会大一些,如果企业不跟劳动者签合同,究竟有什么样的后果? 发布于:08-10 10:13:01
李程:第一条是用工之前或者是用工当时签,如果当时没有办的话,可以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果超过1个月,没有到一年,你就得付双倍的工资,到了满一年还没签,就从13个月开始,我们就当了签了劳动合同,有这样的限制,对企业的要求很高。主要是针对目前《劳动合同法》签订率比较低,特别是刚刚说到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如果不签订,不利于保护明确双方的利益。不利于保护劳动权益。所以就设立的制裁的手段。 发布于:08-10 10:13:15
主持人:这一条下得狠,是否有企业反馈你们这么做对他们不好,他们应该有意见? 发布于:08-10 10:13:26
李程:目前还没有受到。以前也是在活动的时候就要签订合同,以前没有这么细这么严厉,现在实施《劳动合同法》是12年的时间,已经给你12年的时间准备,你还不执行,我觉得严厉处罚是有必要的,12年还不守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企业跟我们说这条有什么不好。大家都要守法,如果你不守法就要处罚。 发布于:08-10 10:13:37
主持人:有一些网友针对个案提出的疑问,有一位网友说,我是10年的老员工,公司不想续签,公司是否违反的《劳动合同法》? 发布于:08-10 10:13:49
李程:公司不续签,因为《劳动合同法》是明年1月份才实施,现在这种情况是不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照原来劳动法也有一条,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如果双方愿意续签合同,劳动者的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企业也应该签,如果双方达不成续签的意见,目前来讲,企业还可以终止,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可能不行,如果职工要续签,企业一定要续签。 发布于:08-10 10:14:00
主持人:现在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是否也是考虑给企业缓冲的时间? 发布于:08-10 10:14:13
李程:对。不管是什么法律,包括地方的法规和政策出台,基本都有一个宽限期,不是马上公布马上实行,要给大家很多准备,包括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准备,包括配套政策措施要出台等等,肯定要有一段时间准备,我想半年时间已经不算长了,这个《劳动合同法》很大。 发布于:08-10 10:14:24
主持人:我想有很多问题涉及到20008年之后算起,还是从工作开始。今天广州日报的例子不是从08年1月1号计算,到底在什么情况下,从实际参加工作算,什么情况下从新法实施算? 发布于:08-10 10:14:36
李程:现在规定的计算的方法,计算的标准,包括应该哪种情况给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劳动合同法》08年1月份实施,如果按照这个算,从08年1月份开始算,如果你在08年之前在这个单位工作,就08年之前的规定,如果需要给经济补偿,就按照旧的规定,还是应该给。因为新的法律跟原来的规定不一样,原来可能不需要给,08年之前不给,08年之后给,如果新旧规定都要给,那就要连续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计算方法不一样,有一些原来没有规定,还是划这条线下去,以后怎么算?就按新的劳动法,以前该给还要该,该怎么算按以前的规定做。不是说以前不算,只是算法不一样,如果现在的情况不给了,以后规定要给,那现在不给,以后给。 发布于:08-10 10:14:50
主持人:这位网友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发生劳动纠纷,如果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处理,是用新的还是旧的《劳动合同法》? 发布于:08-10 10:15:00
李程:现在还没有太明确,我自己的看法,我们还会制订相关的细则,包括我们国家也有相关的细则,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太清晰,但是我这里理解,还是用旧的《劳动合同法》,其实两种都有,多数是事情发生时候的法律,但是也有一些法律规定处理得时候,没处理就用新的规定,大部分还是以发生的时候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这个还没有具体的说明,但是我个人理解可能会用旧的。还要看一下的细则。 发布于:08-10 10:15:11
主持人:有网友问整个广东省的制度都是一样吗? 发布于:08-10 10:15:20
李程:大的肯定是一样的,是否是每一个地方制订具体实际操作办法,这个有可能在具体的细小问题上有一些差别,但是大的原则,肯定是国家《劳动合同法》就要执行了,如果国家有什么实施细则我们也要执行,省里面是否会出一些规定,如果是国家省的规定,我们地方肯定要执行,如果广州市针对广州市的情况,出一些更具体的东西,如果佛山有出更细致的东西,可能就不太一样,小的不一样,但是大的原则是一样的。 发布于:08-10 10:24:18
主持人:我们也提到白领和公司的骨干,有提前终止合同,不需要付违约金,这是很受欢迎的。有一个员工从07年7月到08年的7月,开始之前如果要走之前,要出违约金,2008年之后,公司的制订还对他是否有效? 发布于:08-10 10:24:31
李程:如果是08年解除是无效的,现在解除是有效的。有两种情况是违约金,一种是企业对你进行培训,脱产的培训签了服务期的协议,这里面的有违约金,比如说我花了几万块送你到国外,签了合同是5年,如果你干了3年,还剩下2年,你就要赔两年的钱。还有一些接触到公司秘密的人,可能还有一个就业限制的约定,你在我离开这里多长,一般是不超过2年,2年内不能到同公司有竞争性的单位工作,这里面有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况外,其他的都无效。现在的话你要按约定,08年规定不行,这条款跟法律有冲突,这条款就无效了。 发布于:08-10 10:24:46
主持人:我们的法到08年1月开始实行,企业是否会看着这个时间,比如说现在的员工到在终止合同会付出代价,这时候企业会解雇员工多一些?避免以后付出更得多代价? 发布于:08-10 10:24:58
李程::这也是员工比较关心的问题,但是现在还不会出现大规模的裁员,一个企业考虑的情况因素很多,不光是经济上的问题,还要考虑到生产,比如说这些骨干能随便拿掉吗?不能,如果现在没到期的合同,解除了还是要给经济赔偿的。终止的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区别,如果现在终止了,可能会省一些钱,我想一个企业不可能一下子大规模把人终止掉,是否都是现在到期,就我们终止来讲,合同到期就终止,如果合同没到期,是解除。如果合同没到期,企业解除要有理由,要说道理,法律有规定。如果解除不对,员工不干,我还是要求跟你保持劳动关系。 在终止这一块,可能有一些不一样,我想太大规模的不太有。《劳动合同法》出了1个多月的时间,我们还没有发现这种情况。 发布于:08-10 10:25:21
主持人:有一个网友问,我是87年参加工作,和现在的单位签订了5年时间,按照劳动法,是否可以在08年重新签订,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话,要有多少赔偿金?如果在08年解除的话就没有什么问题。我们说一下无固定合同。您是否把这个解释一下,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依据?员工在什么情况可以签这个合同。 发布于:08-10 10:25:35
李程:这是《劳动合同法》很突出的问题,立法的原意推动无固定合同,我们看到合同的短期化情况非常严重,这些不利于稳定职工,括对劳动关心的和谐稳定都不太有利,为什么要有无固定期限,或者是尽量把合同期限延长,立法有这样的指导思想,或者是有这样的目的促进这样的事情。 其实无固定期限也不是太大的问题,我在报纸上还说了一句话,不要把无固定期限看得很大的问题,无固定期限签下来对几方面都有好处,对职工来说,能稳定情绪,使得劳动关系和谐,对企业来讲也有好处,职工稳定下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会比较强,会激发出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最大的聪明才智干活,对企业也没有什么坏处。对社会的和谐也有好处,所以我觉得从各方面考虑是好事,但有一些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有一些误解,好象又回到了以前的铁饭碗,现在的情况不是这样的,无固定劳动合同跟终生制是不一样的,虽然不能终止,但是能解除。终止和解除对新的法律来讲都没有什么区别,都要给经济补偿。对企业来讲,企业就算有固定期限终止他也要给钱。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之后,对企业解除的限制比现在的劳动法放宽了,给你更多的理由解除,比如说技术核心,经济方式发生变化,这些原来都没有,现在给你这种权利,解除对企业来讲不是有太大的困难。只要你符合法律规定。 发布于:08-10 10:26:09
李程:对于无固定期限,一个是双方协商,第二有几个情况一定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只要职工提出来愿意,比如说你在现在的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职工提出的话,企业是必须签的,在企业改革,转制时,他在企业工作满了10年了,也需要签的,还有一种是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离法律退休年龄不足5年,也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法。 发布于:08-10 10:26:21
主持人:如果公司拒签这个,公司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发布于:08-10 10:26:33
李程:他应该付双倍的工资。 发布于:08-10 10:30:03
主持人:有网友问到,我们公司是一家私人企业公司,公司的企业说产假只有90天,如果要请假还要扣钱,是否正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发布于:08-10 10:30:17
李程:这个劳动合同法没有做假期,假期是在其他的法律法规政策中有,比如说人口计生条例有,法定90天之后,难产加多少天,除了劳动法之后,企业还要制订相应法律法规,如果私营企业不执行法律法规肯定不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这种事是可以投诉,是可以到劳动保障部分投诉,打投诉电话12333。 发布于:08-10 10:30:50
主持人:有一个网友问,我的工资是固定的,但是女同志休产假时公司要扣工资? 发布于:08-10 10:31:00
李程:在产假中工资和奖金都要给。 发布于:08-10 10:31:11
主持人:请问哺乳期是小孩出生多久是哺乳期? 发布于:08-10 10:31:24
李程:一年之内。如果严重违纪可以解除。 发布于:08-10 10:31:35
主持人:新法里面提到,怀孕不能解除,还有一个是工作了15年,按照法律退休不满5年都不能解除。 发布于:08-10 10:32:35
李程:一般都不可以解除,排除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如果严重违纪是可以解除的。 发布于:08-10 10:32:46
主持人:请问86年签订的合同,到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是否在0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 发布于:08-10 10:32:57
李程:职工有权利要求,因为满了10年签订无固定期限,你可以要求,也可以不要求,权利给了职工,这个事情自己考虑。 发布于:08-10 10:33:07
主持人:老的标准是你自己定? 发布于:08-10 10:33:17
李程:对。自己感觉好的东西,外人不好给你出意见。 发布于:08-10 10:33:26
主持人:如果企业给你签的合同是1年1次,这个员工在没有到期时休产假,但是休产假之后公司却说没有位置?这样合理吗? 发布于:08-10 10:33:36
李程:这种是不合法的,到了合同期满了之后是可以终止,但是这个产假要延长。你在期限内应该是保持劳动关系,哺乳期一年内有劳动关系,之余是怎么安排工作,适当安排工作,钱一定要走,不能说是当自动离职。 发布于:08-10 10:33:46
主持人:如果公司这么处理也可以投诉? 发布于:08-10 10:33:58
李程:对。 发布于:08-10 10:34:10
主持人:我们单位有新员工和旧员工的区别,新员工一般是3年,老员工一般续签是5年,这符合劳动发的规定吗?可以擅自增加劳动的条款吗? 发布于:08-10 10:34:19
李程:签几年是双方协商同意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双方协商,3年也好,5年也好,是双方协商的期限,条款不能擅自增加条款,签的时候没有这个条款,不能个人加进去,这个条款是双方同意才能签的,不能说是单方面的。 发布于:08-10 10:50:03
主持人:我在这个单位上班了5年,合同在08年1月份,如果合同到期是否有赔偿? 发布于:08-10 10:50:16
李程: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给钱的,到了08年之后,这个时间就需要给钱,如果是单位不要他是给钱,如果自己不续签就不需要给钱。 发布于:08-10 10:50:30
主持人:刚刚我们交流了这么多,我得出了一个观点,很多人在跨08年之后怎么办还是有很多疑问,是否可以这么说,在08年以前就按照08年以前算,08年以后就按08年以后的重新算? 发布于:08-10 10:50:49
李程:对。按新规定和旧规定分开处理。 发布于:08-10 10:51:02
主持人:这样的话有很多问题有雷同,这样的话大家就很清楚这个问题。 您好我合同今年9月份到期,在今年3月份我休了产假,7月份上班,结果公司说要我待岗,待岗3个月没有岗位就让我辞职,哺乳期不是1年吗?公司想终止的话,他们有补偿吗? 发布于:08-10 10:51:20
李程:要延长到哺乳期之后。 发布于:08-10 10:51:32
网友:您好,我是没有签合同,对于协商不一致的员工,公司会采取加大工作量的劳动法,新的《劳动合同法》明年实施,对于公司这种情况,如何保持自己的利益? 发布于:08-10 10:51:53
李程:对于没有签合同的情况,看实际情况,实际上干什么,待遇是什么程度,如果公司突然变化工作安排,我们要考核是否合理,如果是明显不合理,比如原来它是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突然降为门卫,我想他绝对有权提出来单位违法,他可以告单位解除关系,你给经济补偿。你变了原来的约定,虽然我们没有书面约定,但是事情是这样情况,我们认了,现在补签,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如果不补充,企业还是要按原来的待遇给他。而不能随便的变化规律。 发布于:08-10 10:52:12
主持人:下面网友的问题有这个类似,如果企业想变相的裁员,原来是4万的年薪,然后说工作给你换?这个怎么办? 发布于:08-10 10:52:25
李程:这个可以投诉。 发布于:08-10 10:52:36
主持人:很多人没有投诉,就是不想跟公司闹翻。 发布于:08-10 10:52:48
李程:发生问题之后,大家先协商,然后讲法律,讲实施,能协商下来,变更也好,大家都同意的,你退一步,我退一步,如果达成一致更好,如果不行的话只能是投诉。 发布于:08-10 10:52:58
主持人:有网友问有什么东西存在我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发布于:08-10 10:53:35
李程:比如说工作证件,同事也是一定的旁证,但不是唯一的。还有发工资的证明,包括银行转帐有转帐的凭证。只要跟公司单位相关的书证,人证,物证都可以。 发布于:08-10 10:53:46
主持人:最好是多保留证据比较好。 发布于:08-10 10:53:57
李程:我希望大家尽量的签合同,这样对双方的权利有保障,不是说光保护哪一方。 发布于:08-10 10:54:08
主持人:下面有一位网友说,我是事业单位的一位员工,在签合同之前如果犯错的话,是否在终止合同之前可以有补偿金? 发布于:08-10 10:54:23
李程:如果犯了很大的错是不需要给补偿金。这是属于职工本身的过错,单位没有理由给你补偿。 发布于:08-10 10:54:33
主持人:如果可能是一般的,用人单位说你犯了错,从员工的角度却没有什么问题,这怎么办? 发布于:08-10 10:54:45
李程:要进行举证,这种错的程度,法律也没有很明确的规定,很多时间是用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的,哪种情况是属于严重的违纪。 发布于:08-10 10:55:04
主持人:下面有一位网友说,作为外来工的代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了这么久,现在还是空的,你怎么能保证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不是空的?我想这也是大家的心头的疑问,新的劳动法办不了,对于普通的职工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特别是像你们的执行部门,怎么执行到位,让这些条款落到实处,我想你们有压力或者是办法应对? 发布于:08-10 10:55:28
李程:这有几方面,法律的实施不是单方面能做好的事情,包括政府部门,用人单位,职工,还有全社会,比如说媒体的监督等等,我们要做的几件事,比如说我们现在开展的这种普法。全部的劳动者都了解法律的规定,企业这方面,我们也会开展对企业的相关培训,把《劳动合同法》原原本本传达到社会。 第二我们会采取一些措施,包括加大执法力度等等贯彻这个法律。另外,企业需要自律,大家都得遵守这个法律,如果职工也可以监督企业,就像刚刚说的,觉得不对可以投诉,投诉有很多渠道,包括政府渠道,还有媒体,经常有媒体上也有投诉,还有全社会的监督,大家把这些事情披露出来之后,大家会觉得,这个企业会觉得很难做,压力很大,造成社会氛围,大家要守法,如果违法的话,在经济上,其他方面会受到一定的损失,比如说名誉上,包括各种手段,法律等等手段来制裁,这是各方面要做的事情。 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来讲,会有很大的责任执行这个法律法规。 发布于:08-10 10:55:47
主持人:所以压力还是有的,今天我们做的活动也是普及大家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一定程度上促进新法更好的实施? 发布于:08-10 10:56:00
李程:对。 发布于:08-10 10:56:10
主持人:我提醒网友,把你们的问题用简单的语言表达出来,我们说到外来工的问题,有很多的外来工不太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想到农忙的时候要帮助家里,中间走了要付违约金,可能心理上有顾虑,如果是这样的话,劳工不愿意签,企业怎么办? 发布于:08-10 10:56:20
李程:大家明白,《劳动合同法》不仅仅是一种约束,不签合同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本身是没有好处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签订劳动合同,不光是对企业来讲有义务签定合同,职工一样也有义务签订。合同是在什么约定怎么做,如果你预计什么时候走,比如说农忙的时候就签到这个时候。如果不签合同,对本身的权利是没有保障的,是没有好处的。 对于企业来讲,它也有义务,责任说服职工签合同,不签合同对企业也会造成损害,比如说权利义务不明确。打起官司来企业也会受损害。还有一个超过1年不签合同的话付2倍工资的钱。 法律要求一定要签,如果不签合同,双方都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一般不支持这种做法。你违反法律规定了,双方都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如果不签合同最好,最好不用。 发布于:08-10 10:56:45
李程:主要是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很多单位都有,比如说什么属于严重违纪,都有。至于是否合法,要通过合理的程序,职工要参与,决定出来之后要告知职工。如果是对这个规章制度里面的具体规定有争议,也可以打官司,这由仲裁或者是法院下判断,是否有违法,是否何时,如果他是合适的,是可以做,按内部的规章制度处理。 发布于:08-10 10:57:39
主持人:如果经常迟到,屡教不改呢? 发布于:08-10 10:57:52
李程:看单位定,是2次还是3次,还是每次,如果天天是这样就很严重,有一些企业要求严格一点就觉得很严重,有一些行业对时间卡得非常严,比如说媒体,要播出的节目准时都还没播出。可能影响会很大。有一些没有太严格,稍微迟一点也不会影响很大,看工作的性质,然后由企业定,但是要定得合理,合法。要双方都同意。 发布于:08-10 10:58:02
主持人:我是96年进入工作,已经超过10年,也没有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每年一续签,现在是刚刚怀孕4月,单位想解除,对于怀孕后的生产福利没有补偿,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赔偿是否合理? 发布于:08-10 10:58:41
李程:补偿应该考虑到怀孕期间,包括哺乳期时间的考虑,赔多少钱合适大家商量,这个时候是企业不允许解除。如果你同意,补得合适,我们也不反对,补偿多少,还是要考虑后面的情况,之余考虑什么程度还是没有具体的说出来,给多少大家可以协商。 发布于:08-10 10:58:53
主持人:有一位网友说,我97年参加工作,如果公司要重组,要解除的话,怎么算? 发布于:08-10 10:59:04
李程:如果是解除的话,按一年一个月算。如果过了这个期限,还一直干,以后是按照本单位的年限赔。如果是从其他的单位过来,情况不一样,一般是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算。 发布于:08-10 10:59:14
主持人:08年之后和公司续签了2次,过了2个月再重新招用,是否和公司签无固定劳动合同? 发布于:08-10 10:59:24
李程:按规定是08年之后提出来一定要签,看你提不提,如果不提的话就终止的,如果过一段时间再来就变化新的,跟原来没关系。第二个合同到期后,职工就应该提出来。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应该签的,如果当时不提,过了一段时间签,变成重新来一次。 发布于:08-10 10:59:47
主持人:这样的话企业可以不跟你签。 发布于:08-10 10:59:57
李程:现在不一定有这种情况,这应该是设想企业会钻个空子。 发布于:08-10 11:00:09
主持人:企业是否以员工的绩效考核不合格来解除? 发布于:08-10 11:00:20
李程:这也要看是否合适。如果是不胜任工作,如果培训之后还是不胜任工作是可以解除的,但是要给经济补偿。 发布于:08-10 11:00:31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有规定,在新旧交接时,很多公司会解除员工,之余新入职的话,1个多月就辞职? 发布于:08-10 11:00:43
李程:没有买社保是可以投诉的。 发布于:08-10 11:01:34
主持人:如果单位不给买社保,有什么办法? 发布于:08-10 11:01:49
李程:要投诉,法律规定一定要买,不能说哪一方不买。这也是一种义务,对职工和单位都是一种义务。现在可以举报和投诉。 发布于:08-10 11:01:59
主持人: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合同见证吗? 发布于:08-10 11:02:08
李程:现在的合同见证,我们没有强制,原来按照法律法规不一定经过这种程序,现在我们没有怎么做。关于示范文本我们都在推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给企业参考,也可以用自己做的文本,之余是否合适,你看劳动法的规定,他的必备条款,有9个方面,是否有9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你也要考虑是否合理。你要同意签订,任何不合适可以提出来。 发布于:08-10 11:02:19
主持人:是否在总08年1月1号开始,员工只要提前1个月向公司辞职就可以? 发布于:08-10 11:02:29
李程:现在就是,原来劳动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发布于:08-10 11:02:38
主持人:外来工不签合同有哪些补偿? 发布于:08-10 11:02:48
李程:都是一样规定。 发布于:08-10 11:03:02
主持人:我们在一个公司都快10年了,都没有社保,我们单位在广州,但是我们在广州之外,我们在哪里投诉? 发布于:08-10 11:03:12
李程:就是在单位注册地。 发布于:08-10 11:03:23
主持人:我妈在一家单位做了16年,现在公司不限无固定合同,怎么办? 发布于:08-10 11:09:06
李程:你妈可以签无固定期限,你妈提出来企业就一定要签。 发布于:08-10 11:09:21
主持人:如果企业关闭的话,可以解除吗? 发布于:08-10 11:09:33
李程:企业都没有了,这个叫终止,但是也要给补偿。企业不存在也无法打工,企业要给经济补偿。 现在没有约定的终止条件。 发布于:08-10 11:09:46
主持人:现在的产假是给全部工资还是部分工资,如果企业只给部分工资,是怎么投诉? 发布于:08-10 11:09:57
李程:一般来说是全部工资,全部工资怎么算,这就有具体的算法不太一样,我们认为是全部工资。 发布于:08-10 11:10:21
主持人:我公司有十几个老员工,因为从事服务行业,我公司想在07年12月31日提前终止合同,请问我们需要赔偿吗? 发布于:08-10 11:10:36
李程:如果是提前1个月结束这种关系是解除,按现在的规定,1年1个月,不足一年也是按一年给。是要给经济补偿的,现在这种情况是终止的话,就不需要给钱,合同到期终止不需要给钱。现在有一种情况。 发布于:08-10 11:10:46
主持人:还有网友还有很多问题,我们延长10分钟,职工自己不签合同,是否有补偿,外来工是否有补偿? 发布于:08-10 11:10:58
李程:这个不太明确,我们觉得还是要分责任,劳动合同法里面,目前还不是十分明确。我们觉得分责任合理一些,因为是你的原因造成不签合同。如果要求补偿就过分了。你为什么不签合同,签长期签短期都行,为什么不签,可以提前30天书面要求就可以走。没什么问题的。 发布于:08-10 11:11:11
主持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是最低保障的工资,而不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这是否合理? 发布于:08-10 11:11:24
李程:我们要求合同约定的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拿到的收入,不是最低的保障。最低工资不需要说,比如说广州780块钱的工资,你不约定也要给这个钱,我们现在要约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费不一定在这里面,大概的钱总数是约定的。 发布于:08-10 11:11:37
主持人:我是一名国有集团的职工,现在公司要面临改革,如果在改革过程中,单位为了省经济补偿金,将我们下放到集团的企业,如果我们不愿意去的话,我们是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发布于:08-10 11:11:49
李程:这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看怎么认定这个事情。 发布于:08-10 11:12:01
主持人:是否应该给经济补偿? 发布于:08-10 11:12:12
李程:看清楚,不能决定,变更这种关系是协商。 发布于:08-10 11:12:24
主持人:劳动合同法的三种,是否是满足一个就行了? 发布于:08-10 11:12:35
李程:对。 发布于:08-10 11:12:45
主持人:员工想提前终止的话,企业要给补偿金吗? 发布于:08-10 11:12:55
李程:当然不需要,企业提出来才给补偿金的。还有一种特例,如果企业严重违法,比如说强迫劳动,比如说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工资,这样的话,企业要给经济补偿。如果我提前30天要走的话,企业是不需要给经济补偿的。 发布于:08-10 11:13:06
主持人:我现在正处于哺乳期,我的劳动期是本年的9月份到期,如果我提出无固定的劳动合同,企业是否会签? 发布于:08-10 11:13:15
李程:如果光是怀孕事情就不一定,怀孕只是延长期限满。如果光是这个条件,不一定。企业可以不签。除非你满足其他的条件。 发布于:08-10 11:13:26
主持人:李处长,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是否清晰劳动关系,劳务之间的关系定义,现在的企业就逃避企业应付的责任,比如说购买社保? 发布于:08-10 11:13:56
李程:劳动合同法里面,没有做太清晰的界定,什么叫劳动关系,什么叫劳务?如果是劳务派遣的话,有规定的,要按照实际工作的地方水平确定工作,参加保险等等。或者是按照当地的水平确定收入。对于劳务派遣有一定的规范,之余是哪一种情况是劳务关系,这是没有确定。到目前的处理,我们来认定,或者是法院认定。 发布于:08-10 11:14:09
主持人:08年之前已经和公司签订两次固定合同,08年之后就可以跟公司签无固定合同? 发布于:08-10 11:14:20
李程:不一定。比如说这个月签到08年8月份,算一年,算08年9月份签才算第一次。 发布于:08-10 11:14:29
李程:不一定。比如说这个月签到08年8月份,算一年,算08年9月份签才算第一次。 发布于:08-10 11:14:30
主持人:现在如何保证饭碗的情况下,争取劳动者的权益? 发布于:08-10 11:15:20
李程:这个只能是协商。 发布于:08-10 11:15:32
主持人:如果是多年的老员工,一直没有签合同,如果是08年1月份签的话,算是第二次签劳动合同吗? 发布于:08-10 11:15:42
李程:算第一次。 发布于:08-10 11:15:54
主持人:如果是哺乳期里1年到了明年3月份到期,我现在待岗,给我发几百块钱,就算是哺乳期到1年,新的劳动法出台,之前是否能拿到补偿? 发布于:08-10 11:16:04
李程:没有补偿,08年之前,是不需要补偿的。 发布于:08-10 11:16:22
主持人:我现在患病1年,差不多一年了,公司把它降低的职位?工资也少了,公司这样做算合理吗? 发布于:08-10 11:16:33
李程:如果职工做原来的工作不行的话,是可以变更的,是否看这种变更是否合理,就看具体情况。 发布于:08-10 11:16:44
主持人:劳务派遣,异地投保是否合法? 发布于:08-10 11:16:54
李程:现在有,现在我们要规范不能异地投保。现在是比较乱。。 发布于:08-10 11:17:06
主持人:如果是1984年是员工,在合同到期之后,不跟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赔偿? 发布于:08-10 11:17:27
李程:如果是单位的条件低了之后不签可以要求赔偿,只要在同等条件下,单位不给他续签才需要给补偿,如果他不给单位续签,不存在这个问题。 发布于:08-10 11:17:40
主持人:还有一些问题有问题,但是我们的时间有限,如果有问题,他们可以通过什么方式? 发布于:08-10 11:17:51
李程:12333是咨询和投诉电话,另外还有劳动保障网,我们局的信息网,也有局长信箱解答问题,到了我们办事大厅咨询也行,也可以打有关部门的单位也可以进行咨询,咨询的途径比较多,省里面,市里面,区里面。 发布于:08-10 11:18:01
主持人:总体来讲,新的劳动合同法给了我们普通的员工更多维护权益的机会,也给了他们更多的权利,只要自己有理有据都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开始肯定是协商,如果协商不行的话,是可以进行投诉。今天非常感谢李处长来解答问题,如果网友还有问题,可以通过刚刚李处长说到的几个途径获得解答。谢谢网友的参与,谢谢李处长。再见 发布于:08-10 11: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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