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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4 00:21:48 人浏览

导读:

注意:本文以北京为例,说说签订三方协议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新劳动法),因2008年以前签订的三方协议和其他相关劳动合同不适用新劳动法,所以本文会在相关部分注明新旧法的不同要求。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
注意:本文以北京为例,说说签订三方协议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新劳动法),因2008年以前签订的三方协议和其他相关劳动合同不适用新劳动法,所以本文会在相关部分注明新旧法的不同要求。

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由于三方协议是大学生就业的第一步,也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一个环节,因此,首先对三方协议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同学们要正确理解和得用三方协议,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唯一性,即毕业学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协议,如果学生签订多份三方协议,则一旦出现冲突以第一份协议为准。

第二,法律效力的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

第三,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2008年后签订的三方协议中不得涉及惩罚性违约金等事宜。

第四,备注栏,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90%的以上的三方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另外,还特别指出,在三方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责任和权利双方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而学校只是作为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毕业生12月工资的总和,而上海则明确规定不得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而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对于2008年后签署的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企业可在补充的培训协议中以支出成本形式注明应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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