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可以享受加班费吗
导读:
扬州网讯 见习记者 罗林林销售人员领取了在外津贴、补贴,是否还能请求支付加班费?日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了一起加班工资争议案件,对销售人员王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回放:
加班工资成争议焦点
王某2003年进入某机械公司工作。2007-2008年度王某在外出差,负责销售公司产品,2008年10月他被调整为一般销售人员。200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王某不再续签合同。但王某认为,他在外两年多共加班85天,公司应依法支付他加班工资23033.98元。
案件裁决:
不予支持加班费请求
经审理查明,该机械公司2007年下发了《员工加班加点和考勤管理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销售业务员为不定时工作人员,不执行加班费规定。此外,王某与公司签有《营销责任书》,明确销售人员的收入为基本工资加上考核工资。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公布的规章制度中已明确销售人员为不定时工作人员,公司与当事人签订的《营销责任书》作为营销人员考核的有效文件,双方均应履行。因此,王某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
不定时岗位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待遇
“裁决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扬州大扬律师事务所谭正霞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王某作为销售人员,其工作岗位为不定时,他在外享有津贴,不是靠时间来考核,而是靠业绩、工作量来表现,不享有加班工资待遇。
点评: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需注意: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才行,未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自行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按照标准工时制处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主要的资本分配方式就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一种分配方式,所以对于相应的劳动者工作是根据劳动量决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
2009年8月底,李某因个人原因从单位辞职。办理离职手续时,对李某2009年度应休未休的年假是否应当支付年休假工资,公司与李某各持己见。李某认为:年休假是法律赋
根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用人单位也应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