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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5 11:12:22 人浏览

导读:

职工可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杨明(南京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案例]陈某是某副食品公司下属车队的货车驾驶员,与副食品公司订立有期限至2005年的劳动合同。2003年春节前夕,副食品公司由于运输业务量激增,原有车辆不能满足需求,车队就从其他单位借来一辆货车,并临时
职工可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

杨明 (南京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

[案例]陈某是某副食品公司下属车队的货车驾驶员,与副食品公司订立有期限至2005年的劳动合同。2003年春节前夕,副食品公司由于运输业务量激增,原有车辆不能满足需求,车队就从其他单位借来一辆货车,并临时安排陈某驾驶。当陈某得知车队安排其驾驶的车辆是国家明令禁上运营的拼装车时,便以上路后不安全为理由表示不愿出车。车队负责人反复以“该车从未出过事你放心”、“这样的车现在很多”、“你的驾驶技术好”、“为了单位的效益”等言词对陈某进行劝说,但陈某仍拒绝出车。车队负责人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向公司领导作了汇报。2003年2月副食品公司认为陈某在节日运输高峰期间不服从单位调度、指挥,拒绝正常工作,给该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决定给予陈某开除处分,解除其劳动合同。陈某不服,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请求裁决撤销开除决定。

[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立案、审理,作出裁决,撤销了副食品公司对陈某作出的开除决定,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

1、“开除”一般是国有或集体企业对严重违纪,违法职工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其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即被解除。

2、“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根据2001年6月16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第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禁止“拼装车”上路行驶,“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并对肇事人或单位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副食品公司向其他单位借来拼装车,并安排司机驾驶上路的行为是置道路交通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且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行为。

3、《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也规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司机陈某拒绝按照副食品公司车队负责人的指令驾驶“拼装车”上路是在行使法律赋予其的权利,而决不是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副食品公司以不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开除陈某的做法当然是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裁决陈某胜诉,撤销副食品公司的开除决定无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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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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