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房屋借款该何时还
导读:
案情简介:李某是一家合资快餐厅的职工,2000年底,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向李某发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的通知,于是在2000年12月31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2001年初,快餐公司将李某告上了劳动争议仲裁庭,要求李某一次性归还向公司的买房贷款。原因是李某在快餐公司工作期间,曾向快餐公司借款买房,双方在借款协议中约定:李某向公司借款12万元,每月还款2000元。如果李某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则李某一次性返还全部借款,如公司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则公司应当慎重解决处理此事,借款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
仲裁结果:驳回快餐公司的申诉请求。
评析:此案中的第一个问题是,该借款合同是否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因为在此前,快餐公司曾去过经济仲裁委员会、某区法院,但他们均未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考虑到合同中曾约定该借款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既然是附件就应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所以予以受理。其次就是本案中是企业方首先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具体应当如何处理,只是模糊地说应当慎重处理此事。企业在与职工终止劳动后,本来就使职工失去了工作,这时,再让职工一次性归还巨额借款,对职工来说不公平,而公平是法律的基本特征。再次,由于合同中对企业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约定,企业现在要求职工一次性返还借款,属于变更合同,而变更合同应当得到双方的一致同意,在双方未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在本案中,职工仍然按照原约定返还借款。综合全案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的约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企业的仲裁申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企业在扩大经营或者因其他需求时,如果申请不到银行贷款,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如果可以,那么个人借款给企业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