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一定是适格的诉讼当事人
导读:
案情:
被告王某系北京某度假村职工,该度假村系有限责任制企业法人。王某经所在单位委托与艾某订立了口头施工合同,由艾某为某度假村实施装修工程。装修工程完工后,因为艾某没有拿到约定的劳务费,遂以被告王某雇佣其为北京某度假村做装修工程并欠其劳务费为由,起诉要求王某支付其劳务费38933元。
法院一审驳回了艾某起诉。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本案中与艾某订立劳动合同的王某本身是北京某度假村的职工,其是受所在单位的委托与艾某订立的施工合同,所以王某与艾某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被告王某与原告艾某之间并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同时,施工合同的履行地就在某度假村,而某度假村属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综上,艾某起诉要求王某承担给付劳务费的责任,属主体不适格。一审裁判是正确的。
提示: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一定是适格的诉讼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一定要在起诉时分清自己是与谁订立的劳动合同,谁才是适格的被告,从而在诉讼中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纠纷增多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我国的劳动纠纷日益增多,也日趋复杂,劳资矛盾、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同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
我和原单位于2007年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原单位要把我所在的部门整体承包给社会承包商就利用降薪调岗等手段强迫我和我部门的同事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与
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