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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改事”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怎样转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11:23:44 人浏览

导读:

企改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应引起重视据调查,目前唐山市企改事大体有三种形式。1、国有企业所属的医院、学校分离出来,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唐山市从2000年启动这项工作,确定唐山陶瓷集团、三友碱业集团为首批试点单位。这些企业自办的医院、学校从2000年1月起陆续

  “企改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应引起重视

  据调查,目前唐山市“企改事”大体有三种形式。

  1、国有企业所属的医院、学校分离出来,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唐山市从2000年启动这项工作,确定唐山陶瓷集团、三友碱业集团为首批试点单位。这些企业自办的医院、学校从2000年1月起陆续分离出来,改为事业单位。原唐山陶瓷集团医院改为唐山市第八医院,该院234名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已经从企业转移到机关事业。原陶瓷集团技校改为唐山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35名教职员工正准备转移到机关事业参保。原三友集团的中小学划归南堡开发区,成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市直参保单位,90名教师改变养老保险关系的档案审核工作已经完成。

  2、与改革农场管理体制相适应,原来在企业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到机关事业参加养老保险。芦台、汉沽两个国营农场原为省属农垦企业,为解决建场54年来一直存在的政企不分、职能错位问题,按照省市《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两个农场将分别改为唐山市芦台管理区、汉沽管理区。按照农场改制不改变职工原来身份的原则,原属于机关事业的2314名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将从省社会保险局转入两个管理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3、唐海县所属农场整合为乡镇后,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需要随之改变养老保险关系。唐海县原为国营柏各庄农场,1983年唐山市实行市管县体制时建县。建县后仍保留国营柏各庄农场牌子,既是唐山市的一个建制县,又是省属的柏各庄农场,所辖11个农场分场、十里滩、八里海养殖场,仍为农场管理体制,20年来行政管理体制和企业管理体制并行,管理关系极为不顺。为进一步理顺唐海县管理体制,县属各农场将改为乡镇设置。改为乡镇后,原农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理所当然地进入行政事业编制,粗算这部分人员达961人,其养老保险关系也需要从企业转到机关事业。

  “企改事”是当前形势的需要,也是深化改革的必然。“企改事”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尤其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上,给我们带来一个崭新的课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企改事”养老保险关系接转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从唐山市“企改事”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论是机关事业社保部门已经接收的,还是准备接收的,改为事业的单位,以及“企改事”的不同类型,在操作办法上,都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程中的社保费补缴上。从已经改制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单位情况分析,需要补缴的数额较大。补缴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在职职工补缴。唐山市规定,凡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的人员,需要按照调入机关事业后的工资标准,补缴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开办以来,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调转养老保险关系之时,企业与机关事业个人交费差额。这一办法,可以说是专门针对从企业调入的个人的。在对待“企改事”单位在职职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套用了这一办法。

  2、单位补缴。“企改事”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要按改制后的单位工资总额,补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开办以来到单位改制之前,在企业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机关事业交费的差额部分。二是补缴确定改制后,从冻结人事调转关系、停止向企业养老保险部门交费之时,到正式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部门参保,这一阶段的单位欠费部分。

  3、退休人员补缴。由于唐山市“企改事”单位从确定改制到正式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间隔时间较长,改制单位又中断了缴费,形成了单位大量欠费。在养老保险关系滞留期间,到达退休年限的人员也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按现行办法,欠费单位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需要补缴按个人现行工资总额的26%,即除了个人应缴的4%部分,还要负担应由单位应缴的22%部分。第八医院欠费达128万元,这一数字对于这个只有230名员工、亏损570万元、接近资不抵债的单位来说,无疑又增加了一笔沉重的债务负担。唐山市即将改制的芦台农场、汉沽农场、唐海县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3275人,需一次性补缴企业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的差额2895万元。

  “企改事”单位由于补缴形成的债务负担,既有政策性的原因,也有操作上的原因。 从政策上原因上说,目前唐山市在保费补缴上,不仅包括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需要按上述办法办理,即便是从县区到市直单位的人员或调整到市直机关任职的各级领导,只要是养老保险与市直没有同步开展的,也要补上晚于市直开展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差额。这个办法,对于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晚于市直开展养老保险的县区的调入人员、“企改事”单位及人员,在调入或改制之前,就意味着他们已经背上了债务包袱。

  从操作过程上看,“企改事”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及时,是形成大量欠费的重要原因。从冻结人员编制到办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过了34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改制单位没有按原来缴费渠道缴纳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没有及时衔接上,由此形成中断期间的大量欠费,也给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构带来收缴上的被动与困难。

  解决“企改事”单位保险关系衔接问题的几点对策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做好两类不同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是保证“企改事”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之一。帮助“企改事”单位顺利实现从企业到事业的平稳过渡,通过完善政策保证这一转变过程的平稳运行,是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部门的重要责任。分析唐山“企改事”情况,我们认为,衔接好两类养老保险关系,重点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企改事”单位离退休人员问题。由于目前确实存在着两类保险在退休人员待遇上的不平等,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高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休人员都想挤进机关事业,这种攀比现象很严重。因此,必须明确相关政策,改制前退休的人员仍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不能转到机关事业。政策已经确定的,任何人尤其是各级领导绝不开口子。

  2、补缴在职人员保费差额问题。鉴于目前实行的补缴办法,加重了“企改事”单位和人员的实际负担,不利于平稳推进“企改事”工作,况且从头补起的办法,从长远来看其执行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应加以改进和完善。考虑“企改事”单位实际,应明确:一是改制单位从改为事业单位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单位和个人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改制单位职工原在企业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建立的个人账户,按照规定转入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部门,其原有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与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三是“企改事”单位职工退休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享受退休待遇。 [page]

  3、缩短保险关系转移时间问题。从已经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第八医院情况看,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拖的时间过长,应尽快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企改事”涉及的方面较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各有关部门参与,需要研究和协调的问题也不少。为此,一要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减少事后协调的工作量。二要搞好相互配合,各有关部门搞好协作和衔接。三要强调办事效率,各项工作都要规定完成时限。作为社会保险部门,尤其是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部门要主动参与“企改事”工作,在“企改事”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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