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社会劳动保险 > 社保费缴费基数 7月1日起调整

社保费缴费基数 7月1日起调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02:08:44 人浏览

导读:

海口市将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将社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调为1011元(1685元的60%),最高缴费基数调为5055元(1685元的300%)。这是记者今日从海口地税部门获悉的。海口地税局社保费征稽局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海口地区(含原琼山)2005年度在岗职工

海口市将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将社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调为1011元(1685元的60%),最高缴费基数调为5055元(1685元的300%)。这是记者今日从海口地税部门获悉的。

  海口地税局社保费征稽局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海口地区(含原琼山)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1685元,计征个人缴费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其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按1685元计缴(即养老保险费为1685×20%=337元,医疗保险费为1685×8%=101.1元)。同时将社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调为1011元(1685元的60%),最高缴费基数调为5055元(1685元的300%)。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