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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以后又找到工作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01:31:17 人浏览

导读:

编辑同志:我今年45岁,1978年参加工作,1996年辞职后到街道领取了两年社会救济金和《劳动手册》。目前,我找到了一份记件制的工作,但该单位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担心像我这种情况到退休年龄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我现在要求参加社会保险还可以吗?希望通过

编辑同志:

  我今年45岁,1978年参加工作,1996年辞职后到街道领取了两年社会救济金和《劳动手册》。目前,我找到了一份记件制的工作,但该单位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担心像我这种情况到退休年龄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我现在要求参加社会保险还可以吗?希望通过你们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读者林寿岳

记者调查:

  近段时间,类似林先生的问题记者已接到多起。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据他们解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根据现行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由于劳动者现状各不相同,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方面也就不同。

  像林先生这样不是始终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情况就比较复杂,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呢?按本市现行规定:一、林先生如果曾是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中的人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1993年以后在单位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后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在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1992年底前的连续工龄加上1993年后在本市单位工作时缴费年限之和满10年的,可以享受本市的养老保险待遇;二、如果林先生从事现在的工作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拒绝,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当林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1992年底前的连续工龄加上1993年后在本市单位工作时缴费年限之和满10年,便可享受本市的养老保险待遇;三、如果林先生属于有一定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则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本市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1992年底前的连续工龄加上1993年后在本市缴费年限之和满15年,且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补交年限)满5年,可享受本市的养老保险待遇。-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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